招标
2023年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事业发展,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珠海市救助管理站(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模式,引进专业社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救助管理站(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3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珠海市救助管理站(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3年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采购项目预算:180000.00元人民币,若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该项报价无效。
(三)项目服务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申请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四、询价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15,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二)递交方式:将纸质报价文件按时递交。
(三)文件内容:按要求制作的报价文件。
(四)注意事项:必须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报价文件。
五、现场方案阐述
(一)时间:2022年12月26日15:30
(二)方式:按文件递交先后顺序,轮流进行现场方案阐述并回答采购方提出的项目相关问题。采购方根据现场阐述、方案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2042号
(二)联系人:吴小姐
(三)联系方式:0756-2527777
附件:项目需求书
珠海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12月20日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救助管理站(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3年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服务项目。
二、服务周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由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
四、服务内容
(一)提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工作服务
1、项目专职社工对受助的未成年人开展个案评估,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巧,提供心里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成长辅导、权益维护、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2、完成未成年人个案服务、回访、档案收集管理以及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登记工作。
3、开展入站求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个案服务,实现全覆盖。
(二)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活动
1、制作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宣传手册,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政策宣讲进校园、进社区、进校外培训机构。
2、协助组织社会力量,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形成媒体宣传报道。
(三)协助开展业务工作
1、协助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制度。
2、协助摸排筛选部分困境儿童,根据需求开展定期走访、专业个案等持续性服务。
3、协助制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困境儿童接收、临时监护、照料和送回程序,提供专业化服务,协助开展生活照料、教育就学、医疗康复、心理辅导等工作。
4、协助外展巡查,接听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对热线求助的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心理疏导及其他精神关爱服务,对未成年人救助热线的求助个案逐个跟进处置。
5、邀请社会工作专家或心理学专家,为未保中心工作人员、全市儿童督导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讲座或心理专业知识讲座。
(四)协助培育发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志愿者队伍,发动号召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
(五)完成其他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的工作。
五、服务指标
服务名称 | 具体内容 | 量化指标 |
个案服务 | 1、在全市筛选不少于10名困境儿童,由项目社工负责评估服务对象极其家庭需求,制定实施系统性、持续性的个性化服务帮扶方案,协调部门、社会组织、专家、慈善、志愿者等建立健全关爱保护服务网络。2、开展入站求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个案服务。3、接听珠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对热线求助的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心理疏导及其他精神关爱服务。 | 1、全年个案服务不少于10个。2、入站流浪未成年人个案服务100%全覆盖。3、对未成年人救助热线的求助个案逐个跟进处置。 |
宣传活动 | 1、制作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含政策法规解读、社会参与引导、家庭监护指导等内容。2、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政策宣讲进校园、进社区、进校外培训机构。3、开展社区宣传亲子游园活动,含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摊位游戏等内容。 | 1、制作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宣传手册,不少于3个主题,每个主题宣传手册按不少于300份印刷。2、宣传活动不少于10场,每场活动服务人数不少于30人。 |
关爱活动 | 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活动。 | 不少于3场,每场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 |
培育资源库 | 1、培育发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志愿者队伍,发动号召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2、链接慈善公益组织、公益基金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财物资助。3、链接专家资源,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专业服务。 | 1、建立未保志愿服务队1支,招募志愿者不少于30人。2、链接公益组织、公益基金会不少于5家。 |
教育培训 | 1、协助开展未保中心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技巧培训。2、开展市未保志愿服务队培训。 | 各1场,每场不少于2个主题。 |
六、其他要求
1、项目执行团队至少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开展相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从事青少年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服务的经验。服务方应保持项目人员的相对稳定,并承诺配备人员3个月不变换。
2、工作人员需常驻未保中心提供社工服务,除法定节假日外,每人每周工作时间应满40小时。
3、服务方使用项目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应提前向采购人书面申请,并在采购人同意后进行购买。使用项目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采购人,项目期间内服务方拥有使用权。
4、项目必须根据需求自行配备1名项目督导,项目督导要求具备5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或专业教学经验,并接受过市级及以上督导专项培训成绩合格的或具备2年以上专业督导经验的专业人员。每月督导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
七、项目说明
(一)有下列情况者,视为服务方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服务方项目开始后5天内仍未配齐项目人员或未开展工作的。
2、服务方项目开展期间出现项目人员离职后5天内未重新配齐的或项目中断服务达7天以上的。
3、服务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诚信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的。
4、服务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问题,影响特别恶劣的。
5、服务方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的。
6、服务方不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考核或审计的。
7、服务方不按要求配备项目人员或项目开始后3个月内发生人员变动的。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服务方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并于每个季度末向采购人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进展情况报表,项目过半后须向需求方准时递交项目中期报告。
(三)项目结束后服务方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并配合需求方开展项目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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