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泽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泽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6074项目名称东莞市泽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黄村兴塘东路1号2栋401室建设单位东莞市泽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林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泽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拟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黄村兴塘东路1号2栋401室进行建设(详见附图1)。厂区在卫星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51′23.668″,东经113°43′7.845″。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37892737N。现由于企业发展需求,企业拟在企业名称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迁改扩建,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积1100m2。项目主要从事吸塑盒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吸塑盒468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部分:吸塑成型、折边工序有机废气:项目拟将吸塑成型、折边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再经过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达标排放,排放口高20m(DA001)。二、废水部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DW001)。三、噪声部分: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四、固废部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公示时间2023-11-21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联系电话0769-82880062通讯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初步审查意见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补充物料用量及产出平衡图;三、核实废气执行标准;四、补充吸塑、折边作业时间,核算其小时产生速率;五、噪声源补充废气治理设施风机。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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