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城区理石板路面维修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XZB-2024022
项目名称:新城区理石板路面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9,796.00元
采购需求:新城区理石板路面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中标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
方式: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多功能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多功能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柳河县市政管理中心
地 址: 通化市柳河县柳河镇柳河大街
联 系 人: 林雨
联系方式: 186435538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金信招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通化市柳河县前进街十二区112号
联系方式:0435-7666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8643554396
4. 监督部门: 柳河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