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蓝山县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三期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
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 自行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 开户银行: 自行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 账 号: 自行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 (2)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公司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 / |
现更正为:
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 自行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 开户银行: 自行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 账 号: 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交易系统登陆”,选择对应项目(标段)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如未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2)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公司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 (1)采用承诺形式的企业必须符合湘建监督【2022】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可以采用承诺形式递交投标担保:①被授子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投标人;②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建筑强企称号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公布的评审结果为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采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4)采用电子保函的: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申请电子保函(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根据需求,自行下载学习《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保证
投标承诺
(招标人名称) :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参与你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及标段 的施工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自愿接受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现更正为:
投标承诺
(招标人名称):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 年 月 日参与你方组织的 (工程名称)的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我方承诺,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将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与本次投标担保相同金额的经济赔偿金,并接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三、时间调整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22年7月29日09:30(北京时间)调整为2022年8月12日09:30 (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四、本次澄清作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成的部分,如与本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上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蓝山元嘉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蓝山县和平汽车站;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91号;
联 系 人:黄海峰; 联 系 人:齐海霞;
电 话:18074648321;(经本人同意公开) 电 话:18707462489;(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