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4-040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0-440000-04-01-16608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1
公告正文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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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110-440000-04-01-16608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省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29800平方米,包括2栋建筑,即1栋文创产业实训楼和1栋信创产业实训楼。其中:1栋4层(局部2层)的文创产业实训楼,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建成文化艺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包括演出厅必须能容纳800人,音乐厅必须能容纳200人以上;1栋地面7层(局部4层,地下1层)的信创产业实训楼,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地面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成网络安全与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教师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作为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已将本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根据广东省“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意见,本项目将建成为具有经济、文化等意义的省级公共建筑工程。 | ||
招标内容 |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稿)、规划用地批文及人防环评批文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勘察与设计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场地现状进行地形地貌勘察及初步放线工作,根据建筑的初步设计对场地内的主要树木进行分类,配合学校做好树木清点及迁移、测量放线(提供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的放线册及成果报告)、办理绿色建筑二星标准设计相关认证等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内容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2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1日 8时4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1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1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谭老师 | 联系电话 | 020-3825612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08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龙工 | 联系电话 | 020-87258495-11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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