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
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由BOT项目公司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清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含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厂区工程和餐饮垃圾收运系统:厂区工程的总处理规模400t/d,其中餐饮垃圾100t/d,厨余垃圾300t/d(厨余垃圾分两期建设,近期150t/d,远期增加150t/d,土建一次完成、设备分期安装);餐饮垃圾收运系统的总规模为100t/d。
2.3 投资金额:近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3136.72万元。
2.4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仅考虑近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咨询:对设计过程的设计内容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内容等服务。
(2)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3)造价咨询: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核对并配合财政评审(若有)。
(4)其他咨询:监测服务(整个项目过程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监测服务)、检测服务(整个项目过程中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服务)等,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实施。
2.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控制价:99.7698万元。
2.6 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之日止。
2.7 咨询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委托人和福建省相关规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4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者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5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1.6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总负责人
①设计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2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12月13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方式:1:在线咨询;2:客服电话:0591-83709786 / 0591-83708622 / 0591-83708660;3:福易采交流群:591827556)。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购标转账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 号:429975687888
投标人转账须知:
(1)本项目转账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不支持个人对公转账,转账时需备注:项目招标编号-购标,若未按此格式进行备注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标书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购买标书费用仅支持由投标人携加盖单位公章的缴款凭证扫描件自行前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二楼C200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请告知开票人员本项目开具发票专用编号:SZZX-2023NP061(该编号仅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使用,不作其它用途)。
(3)电汇或银行转账完成后,潜在投标人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将于凭证上传后48小时内进行确认,购标时间以购标费用到账(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凭证载明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上述手续。
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福建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制作完成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6.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公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电子开标辅助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交易平台已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解密),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也可以持CA电子数字证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场所,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5 万元。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TP-00092313016034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杨桥支行
账号:117200100100410675
9.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9.5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桥南路168号
联系人: 施先生
联系方式: 0591-851538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C215
邮 编:350002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1-28059637、0591-28059652
监督单位: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桥南路168号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方式:0591-8515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