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公告
丰规资告〔2024〕24号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经丰都县人民政府批准,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租赁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开租赁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FD(Z)2024-110-1 |
宗地面积: |
37312.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水天坪组团B01-3/2部分地块和兴义镇组团D01-10/01部分地块 |
租赁年限: |
5年 |
容积率: |
0.8-2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40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1万元 |
评估备案号 |
5009823BA0001 |
现状土地条件:除基础设施外,土地现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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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48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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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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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期限
报名期限:2024年4月29日12时-2024年5月20日12时;
三、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租赁资料查阅、领取、下载
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网址为https://www.cqggzy.com/fengduweb/),查阅、下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竞买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宗地规划附图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租赁资料。
五、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租赁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查通过的,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交易方式
报名期限内只有1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采用挂牌方式交易;报名期限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现场拍卖方式交易。拍卖时间:2024年5月21日(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申请人在持报名资料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二)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开户单位: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县支行
银行帐号:950007010004363455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规划条件函的要求建设。
(二)在丰都县境内目前尚欠土地出让金、租金的不能参与竞买。
(三)土地租赁年限届满,承租人申请续期,因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承租人应当交回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租人无偿收回,且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由出租人无偿收回,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同时,机器设备由承租人按出租人要求的时间内自行搬迁,对其价值不予补偿。
(四)土地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未申请续期的,应当交回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租人无偿收回,且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由出租人无偿收回,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同时,机器设备由承租人按出租人要求的时间内自行搬迁,对其价值不予补偿。
(五)详细事宜和相关约定以租赁文件为准。
九、 联系方式
(一)出租人及联系方式
出 租 人: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号;
联 系 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3-70702516;
(二)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
联 系 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70731851。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