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六安高新区主导产业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金额
16.8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88万元
招标联系人-0564-36161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主任0564-361615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02003004 09e17533-2b95-49fb-98e0-87ce00ca9801 2024-08-06 15:00:00.0

六安高新区主导产业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MC-202407003

二、项目名称:六安高新区主导产业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B-办1001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16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六安高新区主导产业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9月20日前)完成文本编制和报批手续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评审和上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符合主导产业变更要求,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五、评审专家名单:宣兴连、何国声、陈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双创大厦20楼,联系电话:0564-3616159。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六安市裕安区双创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564-3616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25#楼12层

联系方式:0564-3226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0564-3616159      0564-3226108

 

 

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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