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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货物名称
投标价格
单价(元)
总价(元)
1
XSCG-202108110068
长沙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
1950000
1、完成林地落界
以湖南省林业局下发的“国土三调”与最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含公益林、天然林数据)融合成果为基础,综合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等技术,结合森林经营活动档案等资料,落实林地现状范围界线,将现状林地、规划期内可能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范围,落实到山头地块,开展补充调查,对林地面积、地类、权属、保护等级、质量等级、林种、森林类别、林分结构和功能等指标因子规范调查,完善林地数据库属性因子,构建林草资源数据库、汇总分析对接融合成果。
(1)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
在下发的“国土三调”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初步融合数据库基础上,收集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成果数据、优化后的公益林数据和能够佐证林地范围的其他相关资料、经营承包资料、森林经营档案、卷宗等,对基础数据进行完整性检查,统一坐标系统,进行包括林地、公益林、天然林以及政区数据等数据融合,对初步融合数据进行精细处理。
①落实经营界线。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单位(含国有林业局界、林场界、林班界),采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界线或参考有关资料落实界线。
②小班切割。在“国土三调”图斑基础上,叠加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等资料,进行图斑分割,形成小班。
③碎班合并。在“国土三调”图斑内,因小班切割产生的碎班,按照位置相邻、类型相近的原则进行合并,无法合并的孤立“国土三调”林地图斑予以保留。
④小班核实。逐个小班核实林地小班属性因子是否正确及小班图形是否合理。
⑤细划小班号。原则以村(林班)为单位进行小班顺序编号。
(2)补充调查
对于属性因子不全或图形不合理的小班,应对每个图斑深入现地核实地类边界,调查图斑属性因子,作好记录;根据现地核实结果,在计算机上对进行解译过的图斑界线进行修正,同时,完善图斑的调查因子(属性数据),形成mdb或者gdb格式的矢量图形数据类型(包括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
2、确定规划指标
以林地落界为基础,落实基准年(2020年)的规划基数。综合考虑林地保护利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确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规划末期目标。
3、编制规划文本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着重解决县域林地资源布局和结构,提出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实施的具体措施。规划文本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主要阐述规划目的、依据、主要内容、范围等。
(2)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主要阐述上一轮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
(3)现状分析评价:分析林地现状、问题和规划的紧迫性、必要性,以及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
(4)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及任务。
(5)林地总体格局:按照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提出区域林地分区与布局方案、保护利用方向及管理措施。
(6)全面保护林地:提出林地用途管制、林地分级保护、占用征收林地规模测算、补充林地和森林保护的措施及相应工程。
(7)合理利用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提出林地资源质量评定、供给总量、结构优化、发展重点、时序安排等内容。
(8)重点工程规划:列出分类经营、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森林质量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的规划期重点建设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内容等。
(9)规划实施保障:规划保障措施着重从规划评估调整、监测与监督考核、信息平台融合、下位规划引导与控制、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
1、本项目采取自查、县级检查、省级验收三级质量控制。
2、成果提交时间:按湖南省林业局的统一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成果。
3、成果名称: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图集、规划附表、数据库等。
4、成果要求:需国家或者省级评审通过(见批复)。
5、成果数量:提交纸质材料20份,数据库光盘刻录5份给甲方。
6、成果提交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约向乙方提供最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最新国土“三调”、天然林补充调查、公益林优化等相关成果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2)按约提供工作条件,协助乙方与本项目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以及完成其他需甲方配合的相关工作。
(3)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与把关,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意见。
(4)按约接受乙方工作成果并根据财政拨付到账情况及时足额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
(5)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料,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技术服务费。
(2)甲方未按约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影响乙方工作进度,乙方有权要求相应顺延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方式及数量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
(4)对所提交成果资料的质量负责,对成果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负责修改或补充,确保成果质量达到验收要求。
(6)对成果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及所产生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7)乙方承担本公司派出人员的装备、差旅、食宿、通讯、培训、保险、业务奖金等费用;承担本公司派出人员经手的租车、外聘劳务、软件购置等费用;承担完成调查工作所需的会议、印刷、检查验收、评审等费用;承担本公司合同金额的税收费用。
(8)为保证该项目的完成时间和质量,乙方应保证充足的人员及设备投入,如乙方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和设备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的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调整人员及设备的,应书面申请取得甲方认可,否则可以将乙方纳入失信名单。
1、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应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若不提交证明或提交的证明不足以被认定存在不可抗力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一方均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除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之外)后即终止。
3、乙方须保证自身的财产、人身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等意外,均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新冠疫情期间,乙方应制定完善的防控措施,项目成员的健康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记录的会议纪要及签订的有关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