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562-588586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铜陵市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铜陵市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铜陵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铜陵市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铜陵市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380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铜陵市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名称:西安必特思维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高新开发区火炬路4号楼6D座。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项目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是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改革方案》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160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等政策文件为指引,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体化系统建设,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

采取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1 条(必须选择):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1、一体化平台是公共服务项目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属于物权公示行为,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提供基础保障和创造条件,已列入《铜陵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在不动产登记等基础业务上建立的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属于公共服务项目。

2、一体化平台具有特殊性:①全业务“不见面办理”的特殊性②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推动此项工作的改革和深化,不达最优不罢休”③一体化平台承载社会稳定的特殊性④省政府省厅考核的特殊性20206月底前,各设区市要全部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3、西安必特思维软件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建设经验,且拥有“南京模式”平台著作权的唯一性。

专业人员产生方式:

根据财购〔20195号规定,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关专业专家

专业人员名单

1、 姓名:房树光

工作单位:铜官区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2、 姓名:汤春华

工作单位:铜陵市建工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3、 姓名:查秀玲

工作单位:义安区财政局

会计师

4、 姓名:朱桂宏

工作单位:铜陵学院

副教授

5、 姓名:张乃好

工作单位:安徽雨润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是否具有唯一性进行论证,并对论证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经论证,我们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1 条(必须选择):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1、根据铜陵市“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开发运营公共服务要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环节由4个减少到2个,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实现网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为社会公众生活参与社会经济提供基础和创造条件,已列入《铜陵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不动产登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承载社会稳定的特殊性要求,且该平台要求20206月底前上线,实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缴税、登记环节等“不见面办理”全部功能。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借鉴江苏南京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共服务成功经验很有必要。

2、西安必特思维软件有限公司,是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互联网+房屋交易监管、不动产登记、税收一体化系统V1.0”的著作权。该公司近30年,一直从事房地产软件开发,软件和技术标准多次获得国家部委、省市的奖项和发文推荐。承担过南京“互联网+政务服务”国家级试点以及其余近30个地市不动产登记专项系统建设工作,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和成熟技术。

3、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涵盖了围绕不动产服务的各类不动产基础信息数据、交易数据、税务数据和相关业务数据,要满足20多家单位、30多个业务系统的业务联办和审核需求,同时要完成国家和省对不动产登记提升的工作任务,西安必特思维软件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专业资质、房地产软件建设经验和不动产服务全流程业务知识,能对我市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完全具备实施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铜陵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铜陵市“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采购方式,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

综上所述,经专家组讨论,认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采购人: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2-2830183

联系人:张工

地址:铜陵市铜官大道北段(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陵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562-2129850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地址: 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大道北段45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62-2189155

联系人:交易管理科

地址: 铜陵市铜官区学士路与铜都大道交叉口投资大厦5

采购代理机构: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2-5885860

联系人:采购科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学士路与铜都大道交叉口投资大厦2

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备注: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以上联系人。

附件:
扫描件(单一来源公示表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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