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溪县君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新316国道与泉坑路十字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ZXJW-2023-004)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jw-2023-004
预算金额92万元
招标公司资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资溪县君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151070470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资溪县君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新316国道与泉坑路十字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ZXJW-2023-004)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316国道与泉坑路十字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JW-2023-004
项目名称:新316国道与泉坑路十字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0000.00 元
最高限价:781152.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响应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②提供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开标前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函原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 电话:0794-5792228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②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注:1. 根据以上要求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 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转入,招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人签署。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1日 08:00 至 2023年10月12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2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2.投标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22 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2]12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如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政府采购合作融资贷款的,请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政采贷专区”了解融资贷款政策,也可向资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79450650。
5.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但投标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线上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操作系统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 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详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则其投标无效。开标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到、递交相关投标证明材料、CA 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时刻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要求澄清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及时回复(自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等内容时需将询标、要求澄清等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所有投标单位在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完成解密或解密无效,招标人在系统中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解放北路资溪县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13879469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溪县君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建设东路1幢1401号
联系方式:1510704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107047027
项目概况
新316国道与泉坑路十字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JW-2023-004
项目名称:新316国道与泉坑路十字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0000.00 元
最高限价:781152.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资购2023F000876153 | 新316国道与泉坑路十字路口建设交通信号控制及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 | 1 | 项 | 9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响应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②提供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开标前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函原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 电话:0794-5792228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②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注:1. 根据以上要求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 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转入,招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人签署。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1日 08:00 至 2023年10月12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2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2.投标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22 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2]12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如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政府采购合作融资贷款的,请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政采贷专区”了解融资贷款政策,也可向资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79450650。
5.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但投标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线上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操作系统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 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详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则其投标无效。开标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到、递交相关投标证明材料、CA 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时刻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要求澄清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及时回复(自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等内容时需将询标、要求澄清等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所有投标单位在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完成解密或解密无效,招标人在系统中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解放北路资溪县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13879469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溪县君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建设东路1幢1401号
联系方式:1510704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10704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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