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竞春0514-875911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6935001001
江苏省内河航道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二期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内河航道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二期建设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以 交港航养〔202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江苏省内河航道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以《江苏省智慧航运发展研究》提出的“一张网、一朵云、一平台、N应用”的智慧航运建设总体架构为指导,结合全省“十四五”内河水运规划与“智慧港航”总体实施方案,围绕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导航服务应用场景,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扬州、泰州、宿迁八个地级市合适位置建设20套北斗地基增强基站,支撑船舶导航服务系统升级,以此为船民提供更具针对性、更便捷的服务。
招标内容为:按照相关规范和管理文件要求开展现场勘查、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现场管理、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的施工及维保期修复。
(1)项目施工图设计
围绕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导航服务应用场景,从船舶导航服务提升及北斗深化应用两个维度,统筹考虑全省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布设方案与覆盖范围,拟在南京(秦淮河船闸、下坝船闸、杨家湾船闸、玉带船闸)、无锡(江阴船闸、锡山水上服务区、周铁海事所)、徐州(沙集船闸、沛县航道站)、常州(芜申线溧阳水上服务区、魏村船闸)、苏州(张家港船闸、虞山船闸、杨林塘水上服务区、震泽海事所)、扬州(樊川船闸、芒稻船闸)、泰州(口岸船闸、姜堰航道站)、宿迁(沭新南船闸)八个地级市选择二十个北斗地基增强基站布设位置,实现全省内河航道北斗信号全覆盖。同时在通扬线扬州高邮段航道护岸上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护岸位移、沉降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并根据国家及江苏省关于施工图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上报审批。
(2)设备安装施工
结合二十个北斗地基增强基站选点布局,采购满足要求的北斗地基增强基站,进行安装施工,并接入到已有江苏省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中。同时,在通扬线扬州高邮段合适护岸安装护岸位移、沉降自动化监测站,将位移、沉降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接入全省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中,实现自动化预警。
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设施设备故障预警、后期维护、设备组网、防雷接地等因素,确保后期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同时,按照项目过程管理及验收管理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相关文档资料、档案管理及其他事宜。
(3)后续运维服务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在项目验收完成后,提供三年维保,包含设备故障维护、数据异常维护、断网断电维护等,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2工期和维保期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计划于2023年11月5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通知为准),2024年2月11日完工,试运行期90天。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维保期,维保期3年。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a、b两项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交通类信息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施工类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交通类信息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含)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的交/竣工时间、担任职务、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如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类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等级最低单位的等级确定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3.3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甲方现象发生,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
3.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工具等费用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江都路596号
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0514-87209910
招标代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竞春、吴琳
电 话:0514-87591145、13382705277、15050787398
微信号:15050787398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6:00至2023年8月11日17: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8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6)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3 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505078739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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