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高州市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高州市委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高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3月08日 18: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3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3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冼汉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8-6623366 | ||
采购单位 | 中共高州市委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共高州市委宣传部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8-66936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8-662336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981-2022-007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HZ-22GM-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高州市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原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更正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高州市委宣传部
地 址:中共高州市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0668-669363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0668-662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汉秀
电 话:0668-6623366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