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兴大道樟林路转角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福兴大道樟林路转角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福兴大道樟林路转角公园建设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福建北华建工有限公司、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兴大道樟林路转角公园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区十三届政府2023年第27次常务会议纪要(二)([20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与樟林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兴大道樟林路转角公园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内容包括临时商业配套建筑1座,建筑占地面积约300㎡,停车位约76个(其中规划充电车位24个)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3954031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费104386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45 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09 时 00 分 00 秒至2024 年 05 月 09 日17 时00 分00 秒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采取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5 月 17 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福建地矿大厦4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05 月 09 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办公楼19层,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18250476797,传真: /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福建地矿大厦4楼,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0506 ,传真: /
联系人:黄金星、周梅金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地 点: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办公楼19层
附件1-1:确认通知(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