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颗粒硅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2024cg-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昊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邬乐153047289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颗粒硅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 29 栋十三层 1310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24CG-17
项目名称: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颗粒硅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颗粒硅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服务内容包括,该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拒绝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
(6)单位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7)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3.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 29 栋十三层 1310 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平台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 元按照 500 元缴纳。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72-2627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昊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6号时代广场G区B栋8层810室
联系方式:15304728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乐
电话:15304728972
日期: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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