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zx(fw)2023-01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富东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仁磊130122856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ZX(FW)2023-01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宾水西道(K56+400)至津淄桥(K62+850)上行,路段长6.45
公里,现状为城市主干路参照一级公路养管,横断面布置为1.25米(设施带)+20.75米(路
面)+6米(中央分隔带)+20.75米(路面)+1.25米(设施带),路基全宽50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
质、近五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
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
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
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
件发送至xinhuazixun@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
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
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
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
厦1#60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七、其他
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
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
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
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宾水西道(K56+400)至津淄桥(K62+850)上行,路段长6.45公里,现状
为城市主干路参照一级公路养管,横断面布置为:1.25米(设施带)+20.75米(路面)+6米
(中央分隔带)+20.75米(路面)+1.25米(设施带),路基全宽50米。
工程内容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
工程等。
(一)路面工程
对津涞公路立交桥引路及辅道实施铣刨罩面的处治措施,具体为: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
对下面层或基层破损部位实施局部挖补后,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对其余路段实施加铺罩面的处治措施,具体为对上行1车道病害集中路段铣刨5厘米或12
厘米旧路结构层后,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7
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对上行2、3、4车道病害集中路段实施5厘米或12厘
米或24厘米旧路结构后,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
土+7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7厘米中粒式厂拌
热再生沥青混凝土+12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上行行车道未挖补部位拉毛1厘
米最后上行行车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行车道长高3厘米,硬路
肩横向1米范围接顺处理。
维修破损人行道,更换破损侧缘石。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3座,分别为十一号桥、津涞公路立交桥和十四号桥,技术评定等级均为2类。维
修内容为:
1.对3座桥梁主体结构实施裂缝封闭;维修混凝土破损,支座脱空、老化开裂等病害;维修
抗震挡;更换破损伸缩缝、破算止水带及泄水孔。
2.津涞公路立交桥
(1)对外环线主线桥(上行)L11#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梁底跨中范围粘贴预应力碳纤维板实施
加固。
(2)对外环线主线桥和津涞道主线桥桥面铣刨4厘米沥青混凝土表面层后,对局部破损严
重部位实施5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C50防水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
混凝土挖补处治,最后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3)对津涞公路立交桥匝道及F8辅道桥桥面沥青铺装层裂缝实施灌缝或局部挖补处治;
对F8辅道桥增设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补设津涞道主线桥右幅缺失的声屏障。
3.十一号桥
对桥面沥青铺装层裂缝实施灌缝或局部挖补处治。
4.十四号桥
对桥面沥青铺装层裂缝实施灌缝或局部挖补处治;对该桥下行桥增设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
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津涞公路立交桥及其引路
护栏,更换津涞道主线西侧桥头变形严重的波形梁护栏,原状恢复Z31匝道跨河桥桥头缺失
混凝土防撞护栏。对津涞公路立交桥辅道净区范围内墩柱粘贴反光膜、增设防撞护栏。对宾
水西道、中兴路交叉口实施渠化改造。中兴路交叉口新建人行二次过街安全岛。
2.2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1月8日,共126日历天,监理服务期
491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26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 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等工程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
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
质、近五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
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
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
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
至xinhuazixun@163.com 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
人;4、联系方式; 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
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
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
1#60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
账号: 0200066019200029065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投
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
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邮政编码:300100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 刘富东 联系人: 刘仁磊
电 话:022-58695692 电 话:13012285687
传 真:022-58695683 传 真: xinhuazixun@163.com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0200066019200029065
账 号:/ 账 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5月29 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联系人:刘富东
电 话:022-586956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联系人:刘仁磊
电 话:13012285687
电子邮件: xinhuazixu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讪衣 (签名)
询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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