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民乐县现代高科技智能化设施温室项目一期工程地块一及功能区(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yzx-2023-dl-01-0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甘肃省华陇盛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关广丁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龙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民乐县现代高科技智能化设施温室项目一期工程地块一及功能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30801-044589-6
招标编号:AYZX-2023-DL-01-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乐县现代高科技智能化设施温室项目一期工程地块一及功能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民发改 [2021]111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具体依据甘肃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民工业园管委规建发【2023】14号文安排实施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甘肃省华陇盛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民乐县现代高科技智能化设施温室项目一期工程地块一及功能区(一期)EPC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内,纬六路以南、经九路以西、银河路以东区域。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栋温室及1座功能区用房,总建筑110469.88平方米。其中:1#温室建筑面积 95132.34平方米、功能区用房建筑面积15337.54平方米。功能区用房包括办公区、保鲜库、进出货缓冲区、分拣包装区、设备区、锅炉间等。
2.1.3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项目总投资:48028.32万元,一期总投资24151.05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9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9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30 日
2.1.5 其他: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到交付使用的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施工图所包含范围为准)。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按照发包人要求以及国家政策、强制性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与配合工作。
采购与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工程开工到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其执业资格为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
3.4其他: 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工程需要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1人、满足需求的设计各专业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材料员1人、造价人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一个月(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其中:
2.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3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 (施工)省外企业进入甘肃省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经确认后自行打印《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加盖公章,将《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编入投标文件中;省内投标企业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自行打印《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加盖公章,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在 2023 年8月8日17 时00分之前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37127599@qq.com。 。
3.5 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8月2日 18 时 00 分至 2023年8月7日18 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电子版操作说明”。
2.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8月24日09时00分前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对迟于开标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电子开标厅,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执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4.2.2 )
(1)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2)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人有权查阅申请人各项资格证明等原件。
(4)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投标人可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监督部门
甘肃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23 年 08 月 02 日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30801-044589-6
招标编号:AYZX-2023-DL-01-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乐县现代高科技智能化设施温室项目一期工程地块一及功能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民发改 [2021]111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具体依据甘肃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民工业园管委规建发【2023】14号文安排实施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甘肃省华陇盛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民乐县现代高科技智能化设施温室项目一期工程地块一及功能区(一期)EPC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内,纬六路以南、经九路以西、银河路以东区域。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栋温室及1座功能区用房,总建筑110469.88平方米。其中:1#温室建筑面积 95132.34平方米、功能区用房建筑面积15337.54平方米。功能区用房包括办公区、保鲜库、进出货缓冲区、分拣包装区、设备区、锅炉间等。
2.1.3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项目总投资:48028.32万元,一期总投资24151.05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9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9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30 日
2.1.5 其他: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到交付使用的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施工图所包含范围为准)。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按照发包人要求以及国家政策、强制性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与配合工作。
采购与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工程开工到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其执业资格为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
3.4其他: 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工程需要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1人、满足需求的设计各专业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材料员1人、造价人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一个月(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其中:
2.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3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 (施工)省外企业进入甘肃省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经确认后自行打印《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加盖公章,将《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编入投标文件中;省内投标企业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自行打印《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加盖公章,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在 2023 年8月8日17 时00分之前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37127599@qq.com。 。
3.5 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8月2日 18 时 00 分至 2023年8月7日18 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电子版操作说明”。
2.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8月24日09时00分前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对迟于开标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电子开标厅,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执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4.2.2 )
(1)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2)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人有权查阅申请人各项资格证明等原件。
(4)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投标人可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华陇盛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生态工业园区创客公寓3号楼一单元301 |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西脉大厦2103室 |
邮 编: 734500 | 邮 编: 730030 |
联 系 人: 关广丁 | 联 系 人: 杨龙 夏兰 |
电 话: 189********9012 | 电 话: 0931-8261175 139********5875 1819310800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8. 监督部门
甘肃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23 年 08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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