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政府采购分散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晓威0513-839011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8
公告正文

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汇龙镇鹤群村网格宣传栏及沿线氛围布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局

联系电话:13862972201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088号乘龙密封大楼5楼

联系人:施晓威

联系方法:0513-83901130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市汇龙镇鹤群村网格宣传栏及沿线氛围布置项目

最高限价:290000元。最终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下载磋商文件: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标书。

六、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

七、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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