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化公司动力部1号脱硫塔环保排放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883.8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3.81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馨月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嵘025-660108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南化公司动力部1号脱硫塔环保排放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南化公司动力部1号脱硫塔环保排放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化公司动力部1号脱硫塔环保排放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关于动力部 1# 脱硫塔环保排放提标改造项目的批复》(南化司技〔2023〕5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化公司动力部1号脱硫塔环保排放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南化公司动力部区域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83.81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南化公司动力部1#脱硫塔环保排放提标改造全部工程(浓缩段、吸收段、水洗段改造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2019年以来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
②2019年以来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万元);
③2019年以来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2.3联合体的组成要求:施工成员1名。
3.2.4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由牵头人担任:
(1)牵头人须具备第3.1(1)、(4)、(5)①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且具备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联合体施工成员须具备第3.1(1)、(3)、(4)、(5)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环保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环保相关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万元)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以来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3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9日 17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关路268号;
邮编:210048;
联系人:张馨月;
电话:025- 57766011;
电子邮箱:zhangxy395.nhgs@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严嵘;
电话:025-66010805;
电子邮箱:yanr65@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石化南化公司企管法律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杨修正02557765039 | 电子邮箱 | yangxz.nhgs@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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