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哈密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5.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by-2023010
预算金额195.25万元
招标公司哈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0991-28192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瑞130312136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哈密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Y-2023010
项目名称:哈密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56500
最高限价(元):104000,1952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哈密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一标段)
数量:400000
预算金额(元):10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详细需求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哈密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和牛羊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二标段)
数量:3025000
预算金额(元):195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Mya98/XJ2010株+O/GX/09-7 株)或O/MYA98/BY/2010和牛羊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O/MYA98/BY/2010 株或OHM/02株或O/HB/HK/99株+AKT-Ⅲ株或Re-A/WH/09 株或AF/72株)(详细需求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七)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生产许可证》;(八)提供兽药产品批准文件文号;有效期内的兽药 GMP 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9日至2023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供特定资格要求中需求资料的扫描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伊州区八一南大道46号6号楼
联系方式:0902-2317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15楼1514
联系方式:13031213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瑞
电 话:13031213605
哈密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Y-2023010
项目名称:哈密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56500
最高限价(元):104000,1952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哈密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一标段)
数量:400000
预算金额(元):10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详细需求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哈密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和牛羊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二标段)
数量:3025000
预算金额(元):195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Mya98/XJ2010株+O/GX/09-7 株)或O/MYA98/BY/2010和牛羊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O/MYA98/BY/2010 株或OHM/02株或O/HB/HK/99株+AKT-Ⅲ株或Re-A/WH/09 株或AF/72株)(详细需求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七)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生产许可证》;(八)提供兽药产品批准文件文号;有效期内的兽药 GMP 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9日至2023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供特定资格要求中需求资料的扫描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伊州区八一南大道46号6号楼
联系方式:0902-2317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15楼1514
联系方式:13031213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瑞
电 话:1303121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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