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715.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9-04a-2024-d-a29297
预算金额715.4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316-590604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仵志岩18132796
中标联系人史维新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按照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9-09-04A-2024-D-A29297)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下:
(一)中标人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标人

中标人数量

1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

北京蓝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9-09-04A-2024-D-A2929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预估采购金额为7154716.98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为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本平台规划建设以下核心单元:资源门户、培训平台、网络及设备监测预警、系统管理、App移动端、对接端口开发。
服务地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
交付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软件平台的开发及部署。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单位,中标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154716.98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软件开发服务类实施经验累计数量大于等于2个(数量以单项合同及框架协议累计数量为准)。
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合同标的、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合同中须明确体现软件开发服务等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中至少包含1名项目总负责人、3名软件架构设计人员、3名软件质量检测人员。人员不可兼职,否则视为无效。
须提供管理团队所有人员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自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应为投标人,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软件开发人员,其中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少于10人(不含管理团队)。
须至少提供10名软件开发人员的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自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应为投标人,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
2.1.6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东道27号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02单元15层

邮 编:06500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人:仵志岩、常文涛、高紫灿、叶鹏程、田伟峰、陈振、李伟、刘丽模

电 话:0316-5906046

电 话:18132796510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wangjinglf.he@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gcmc_wuzhiyan@163.com

网 址: /

网 址:http://www.gcmc.cc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

账号:311091003767242929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日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政企客户区域师资培训平台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9-09-04A-2024-D-A29297)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蓝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7154000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6%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付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软件平台的开发及部署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12月23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蓝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名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史维新,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国竞信息技术研究院
(2)投标报价:6948260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6%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付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72个自然日内完成软件平台的开发及部署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12月23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国竞信息技术研究院综合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赵春梅,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1.杭州尚优格云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标准-资格条件-有效的软件开发人员不足10人被否决。
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仵志岩,1813279651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女士,0316-590604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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