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19万元(含税)。
三、供应商资格
(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二)经营范围包含制冷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三)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五、投标、评标
(一)报名
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7:0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lwfybangongshi@gz.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两副,可双面打印),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于3月12日18:00前送达我院(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荔湾法院办公室,020-83005860)。报价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投标响应表(见附件1);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认证情况等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依次列明针对各空调系统设备的维保、清洁工作内容及频次);
5.投标报价(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2);
6.服务质量证明(如有);
7.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及满意度评价材料(如有);
8.投标人收到公告的知悉函(见附件3);
9.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三)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
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四)评标及选定供应商
由我院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供应商,并通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官网告知各投标人评审结果。
六、联系人及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20-83005860
附件1采购需求.doc
附件2 报价单.docx
附件3投标人知悉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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