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7512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7512001004 | 标段名称 | 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2023D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4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5月9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2023A~2023F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工程已由省交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3]10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 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公路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共设六个标段,分别为2023A、2023B、2023C、2023D、2023E、2023F标段(其中2023A标段对应城区段(含G235、S347线)、2023B标段对应宿豫段(含G235、S324、S325线)、2023C标段对应沭阳段(G205、S245、S324、S326、S344、S329线)、2023D标段对应泗阳段(含G343、S245、S325、S330线)、2023E标段对应泗洪段(含G235、G343、G344、S330线)、2023F标段对应全市国省干线路面应急维修。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水毁、灾毁防治与抢修工程(应急养护)、公路小修工程,道路桥涵、绿化等日常养护工程纳入各合同段进行实施。本项目采取单价承包方式,实施内容为发包人单独安排实施的工程项目或数量,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由发包人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月( 2023年2月至4月或2023年1月至3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如果中标,必须在该项目所在地区附近(宿迁市域内)设有固定的办公点,并配备相应的养护人员,且至少配备清扫车2辆,洒水车1辆(或综合养护车1辆)。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时30分 2023年4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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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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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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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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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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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2023A~2023F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工程已由省交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3]10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 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公路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共设六个标段,分别为2023A、2023B、2023C、2023D、2023E、2023F标段(其中2023A标段对应城区段(含G235、S347线)、2023B标段对应宿豫段(含G235、S324、S325线)、2023C标段对应沭阳段(G205、S245、S324、S326、S344、S329线)、2023D标段对应泗阳段(含G343、S245、S325、S330线)、2023E标段对应泗洪段(含G235、G343、G344、S330线)、2023F标段对应全市国省干线路面应急维修。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水毁、灾毁防治与抢修工程(应急养护)、公路小修工程,道路桥涵、绿化等日常养护工程纳入各合同段进行实施。本项目采取单价承包方式,实施内容为发包人单独安排实施的工程项目或数量,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由发包人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月( 2023年2月至4月或2023年1月至3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如果中标,必须在该项目所在地区附近(宿迁市域内)设有固定的办公点,并配备相应的养护人员,且至少配备清扫车2辆,洒水车1辆(或综合养护车1辆)。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时30分 2023年4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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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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