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6098001002
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财建[2022]18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预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扬州市,主要建设内容为对G233、G328、G344、G345、S125、S264等共计4条国道、15条省道路段需要实施路面养护工程的路段进行勘察设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九)。
2024--2025-YZDZXSJ-1标: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建安费两年合计约1.6亿元,具体路段、最终里程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024--2025-YZDZXSJ-2标: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建安费两年合计约1.4亿元,具体路段、最终里程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为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根据省市路况检测评定数据、养护科学决策、老路前期调查评定(每年每个标段不少于100km?车道路况综合检测评定)结果,配合业主筛选编制养护项目计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在路面养护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养护工程路段使用性能进行跟踪观测,按年度出具跟踪观测报告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等,按照省公路中心及招标人的要求对有需求的工程开展养护现代化示范及四新技术运用等设计,应配合招标人完成养护工程各项系统填报和电子地图等数据报送工作。本项目设两个合同段:
计划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2025年养护项目竣工验收。
2.3 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设计周期为招标人通知发出后20天。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周期为方案设计经审查通过后15天。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a.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投标人(或联合体另一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项目(同一项目中有多条线路的仅按一个项目计算)(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竣工时间、公路等级、工程简介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a.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为准);
b.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一项目中有多条线路的仅按一个项目计算)。(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为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5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另一方必须为工程勘察单位,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请自行下载);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7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可兼中。
3.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翡翠云山商铺S1号楼301室
联 系 人:袁炜、张慧
电 话:15252571300、025-68023684
工作QQ: 6260157
9.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投标预约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A、 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 、“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C、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
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D、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E、 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QQ号:6260157)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
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6 月1日
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财建[2022]18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预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扬州市,主要建设内容为对G233、G328、G344、G345、S125、S264等共计4条国道、15条省道路段需要实施路面养护工程的路段进行勘察设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九)。
2024--2025-YZDZXSJ-1标: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建安费两年合计约1.6亿元,具体路段、最终里程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024--2025-YZDZXSJ-2标: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建安费两年合计约1.4亿元,具体路段、最终里程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为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根据省市路况检测评定数据、养护科学决策、老路前期调查评定(每年每个标段不少于100km?车道路况综合检测评定)结果,配合业主筛选编制养护项目计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在路面养护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养护工程路段使用性能进行跟踪观测,按年度出具跟踪观测报告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等,按照省公路中心及招标人的要求对有需求的工程开展养护现代化示范及四新技术运用等设计,应配合招标人完成养护工程各项系统填报和电子地图等数据报送工作。本项目设两个合同段:
计划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2025年养护项目竣工验收。
2.3 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设计周期为招标人通知发出后20天。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周期为方案设计经审查通过后15天。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a.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投标人(或联合体另一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项目(同一项目中有多条线路的仅按一个项目计算)(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竣工时间、公路等级、工程简介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a.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为准);
b.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一项目中有多条线路的仅按一个项目计算)。(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为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5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另一方必须为工程勘察单位,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请自行下载);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7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可兼中。
3.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翡翠云山商铺S1号楼301室
联 系 人:袁炜、张慧
电 话:15252571300、025-68023684
工作QQ: 6260157
9.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投标预约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A、 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 、“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C、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
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D、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E、 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QQ号:6260157)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
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6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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