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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旧设备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9/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zgqca19072
预算金额28.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旧设备转让公告

一、项目名称: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旧设备处置

项目编号:SJZGQCA19072

挂牌价格:285,00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20日(10个工作日

展示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意向受让方须持《资产查勘通知书》及身份证件准时到设备所在厂区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进厂勘察标的物进场查勘)

展示地址:和平东路181号棉二院内

竞拍时间:2019年11月21日 上午10时

挂牌价格:28.5万元

保证金:3万元

竞价阶梯:0.5万元

竞拍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方式:经公开征集,征集到一个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征集到两个(含两个)以上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二、标的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转让设备明细表)

喷气织机

OMZI-2-P 280CM

比利时比价诺

18

喷气织机

OMZI-2-R 280CM

比利时比价诺

12

西班牙吹吸风装置

LT-2

西班牙

3

真空吸尘系统

ZKX-RIII

无锡市一星空调设备厂

1

真空吸尘

ZKX-RIII

无锡市一星空调设备厂

1

真空吸尘

8KX-RIII-22KW

无锡市一星空调设备厂

1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183号

法定代表人:肖荣智

注册资本:165287.4961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00715920E

四、产权转让行为批转情况

批转单位名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转文件名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常山集团所属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处置棉二分公司36台已报废设备有关事项的批复

批准日期:2019.4.8

批准文号:石国资【2019】72号

五、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9.3.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报告文号:冀大众评报字(2019)第055号

转让标的评估价值284,040.00元

转让标的账面原值:2,598,544.86元

  1. 报名与交易条件
  1. 意向竞买人需先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新用户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办理CA数字证书),并到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参照业务指南--下载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方可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报名。报名请参照《产权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CA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2. 意向竞买人须2019年1119日下午15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到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158号东胜商务广场A座15A层进行原件核验,并提提交产权(资产)受让申请书承诺函确认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119日下午15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买人须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点击【交易平台】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参与报名该项目后获取账号/户名/开户行,直接一次性缴纳人民币3万元保证金。
    特别提示:每个意向受让方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是意向受让方缴纳本项目保证金独有的、唯一的账号,该账号不适用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他项目。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予以退回
    4、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领取竞价结果通知书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安全拆除协议》,同时受让方交付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受让方未按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安全拆除协议视为违约,转让终止,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资产转让合同安全拆除协议见附件。
    5、受让方需仔细阅读《安全拆除协议》,并负责装卸设备现场其他设施、设备等的安全。
    6、受让方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安全拆除协议》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期限为30个自然日),将标的物全部拆除、清运出转让方现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拆除、清运出转让方现场所有标的物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剩余的标的物归转让方拥有,剩余标的物的价款按标的物在石家庄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值退给受让方,此次交易结束。
    7、受让方负责拆除、清运设备,保护好现场其他设施、设备等的完好。拆除、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拆除、清运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待正常拆除、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受让方持转让方书面确认文件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8、受让方承担拆除、清运设备及垃圾清运及涉及的土建拆除恢复等一切费用。受让方在转让方限定的范围内自理因搬运设备所发生的拆墙、扩门等费用。

9、本次处置的所有设备以整体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

10、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因停放时间较久,导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本次竞买报名成功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11、本次处置设备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涉及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

12、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报名联系电话:18631192135(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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