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家具及空调采购(21A0178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家具空调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内机礼堂椅技术升级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温度控制器去磷无缝紫铜管出风口回风口控制线信号线冷凝水排水管道保温分歧器辅材主席台椅发言台条桌压缩机隔音设计四级超负载高环温制冷能力零衰减长配管制冷能力低衰减高机外静压制冷能力零衰减功能扩展程序升级并联性能多联机组VIP模式室内机面板线控器钣金罐体翅片电控户内户外防腐电工断电记忆黑匣子节能运行连锁控制电线穿管背海绵扶手面扶手脚架定型海绵座海绵背内板背胶壳座胶壳写字板支架侧板中心轴扶手框铝合金下站脚脚板座椅钢制骨架铁架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软件开发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金额
79.2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t2100401045ahs
预算金额81.61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熊欣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周媛媛023-67707262
中标公司重庆贵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鑫翀家具有限公司4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家具及空调采购(21A0178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家具及空调采购(21A0178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10日
一、项目号:
21A01786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T2100401045AHS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名称: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家具及空调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贵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李子坝正街156号2单元10-3#
中标(成交)金额: 360,000.00元
包号:2
供应商名称:重庆鑫翀家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望江大道920号
中标(成交)金额: 43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奥克斯 | DLR-125F/DGS3-A | 20.0台 | 4,750.00元 |
包号:2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礼堂椅 | 沃盛 | 中心距580mm | 660.0位 | 62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正芳 黎伟东(采购人代表) 刘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1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采购经办人:熊欣
采购人电话:1502550069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媛媛 颜筱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26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媛媛 颜筱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262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家具及空调采购(终审稿).doc
竞争性谈判-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家具及空调采购(终审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012385979279126528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 目 编 号:21A01786
采购执行编号:1708-BT2100401045AHS
谈判项目名称: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家具及空调采购
采购人: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家具及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81.6114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8月20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5日。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北京时间14: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9月2日北京时间14: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熊欣
电 话:15025500695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廖航宇 文静
电 话:023-67089269 67707022
传 真:023-6770751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第二篇 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一览表
包1:空调
包2:家具
说明:表格中“*”标注的为主要标的,供应商应在谈判现场提供的《最后报价表》中填写其最终单价。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空调 | 36.73947 | 0.5 | 1 | 工业 |
包2:家具 | 44.872 | 0.5 | 1 | 工业 |
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一)包1:空调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可选择等于、高于或更优于技术参数产品参与本项目谈判。
2.为方便采购人管理,每个供应商只能以一个品牌参与谈判。
3.提供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本项目所有空调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包2:家具
其他要求:
1.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实木颗粒板、礼堂椅/多功能椅、铝材、封边条/PVC封边条、白乳胶、定型海绵、实木/实木锯材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佐证材料要求:
2.1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2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国III型环境产品声明评价证书。
2.3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注:以上证书要求能够在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或者中国质量认证中心(http://www.cqc.com.cn)上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三篇 谈判项目服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包号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1 | 账号 1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1612 |
1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1 | 账号 2 | 账 号 | 6228400477034452562 |
1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1 | 账号 3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9025 |
1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1 | 账号 4 | 账 号 | 8301098922033 |
2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2 | 账号 1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1613 |
2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2 | 账号 2 | 账 号 | 6228400477034452661 |
2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2 | 账号 3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9026 |
2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2 | 账号 4 | 账 号 | 8301098922034 |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报价要求
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台 | 20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2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 台 | 2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3 | 温度控制器(不含底盒) | 个 | 20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4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m | 55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5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m | 7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6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m | 49.6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7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m | 28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8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m | 89.1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9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m | 11.6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0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m | 13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1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m | 15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2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m | 86.1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3 | 出风口 | 个 | 98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4 | 回风口 | 个 | 105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5 | 控制线 | 台 | 20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6 | 信号线 | 台 | 24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7 | 冷凝水排水 | m | 60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8 | 冷凝水排水 | m | 100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9 | 管道保温 | 台 | 24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20 | 分歧器 | 个 | 20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21 | 辅材 | 台 | 24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三)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主席台 | 8.4 | 米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2 | 主席台椅 | 12 | 把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3 | 发言台 | 1 | 个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4 | 条桌 | 1 | 张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5 | 条桌 | 11 | 张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6 | *礼堂椅 | 660 | 位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四)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五)验收合格1年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1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1.制冷量≥12.5KW 2.制热量≥14.0KW 3.额定功率≤0.280KW 4.风量≥2000m³/h 5.静压≥50Pa 6.外形尺寸(长×宽×高)≤1500×700×248mm; |
2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 1.制冷量≥123.0KW 2.制热量≥138.0KW 3.制冷功率≤33.1KW 4.制热功率≤31.1KW 5.噪音≤65dB(A) 6.净重≤683kg 7.外形尺寸(长×宽×高)≤(1410×750×1690mm) 8.空调系统为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空调室外机的压缩机均采用直流变频涡旋式压缩机,具有高压腔结构设计。(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样册)。 9.所投多联机制冷综合系数【IPLV(C)】值(8、10、12、14、16、18、20、22匹)8款基本组合模块的单台机组IPLV值≥8.8,该8款模块的IPLV值平均值≥9.36(以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为准,提供网上查询地址和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所投多联机组具备压缩机独立隔音装置隔音设计;压缩机具备四级超负载功能(提供性能证书及网上查询网址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所投品牌多联机产品获得节能工程应用评价A级证书数量≥7个(以上功能提供中国电器产品功能评价证书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具有高环温制冷能力零衰减、长配管制冷能力低衰减、高机外静压制冷能力零衰减、高机外静压制热能力零衰减等功能,此功能须提供中国电器卓越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网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所投多联机产品能够具备功能扩展、程序升级、与其他同系列产品并联性能(提供性能证书及网上查询网址截图)。 14.为保障机组在多种电压下稳定适应,所投机组电压运行范围低电压低于320的,高电压高于450(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5.所投多联机组具备VIP模式;智能化技术达到“专家控制”。(提供性能证书及网上查询网址截图) 16.多联机室内机壳体、室内机面板、室外机面板及线控器外壳均采用抗老化技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7.室外机应具有一定的防腐蚀性能,满足轻度盐雾性气候条件。所投品牌多联机(钣金、罐体、翅片、电控)均具备防腐功能,防腐性能至少需满足JB/T9535-2013《户内户外防腐电工产品环境技术要求》中WF2级以上的抗盐雾要求。提供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 18.为保障机组应急使用效果,所投多联机产品功能具有:断电记忆、黑匣子功能、节能运行、连锁控制。(提供第三方功能评价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温度控制器(不含底盒) | 1.规格:86×86 2.类型:按键式 |
4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规格×壁厚:φ9.52×0.8mm |
5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规格×壁厚:φ12.7×0.8mm |
6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规格×壁厚:φ15.88×1.0mm |
7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规格×壁厚:φ19.05×1.0mm |
8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规格×壁厚:φ22.2×1.0mm |
9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规格×壁厚:φ28.6×1.2mm |
10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规格×壁厚:φ34.9×1.3mm |
11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规格×壁厚:φ38.1×1.4mm |
12 | 去磷无缝紫铜管 | 规格×壁厚:φ41.3×1.5mm |
13 | 出风口 | 1.材质:塑钢 2.规格:1000×150mm |
14 | 回风口 | 1.材质:铝合金 2.规格:1000×250mm |
15 | 控制线 | 1.电线规格:RVVP-5×0.75mm 2.穿管规格:PVC-φ16 |
16 | 信号线 | 1.规格:RVVP-2×0.75mm 2.穿管规格:PVC-φ16 |
17 | 冷凝水排水 | 规格:PVC-De25 |
18 | 冷凝水排水 | 规格:PVC-De50 |
19 | 管道保温 | 1.材质:B1橡塑保温管 2.厚度:25mm |
20 | 分歧器 | 1.材质:紫铜 2.规格:综合 |
21 | 辅材 | 1.管件(铜管弯头、直接)(排水弯头、直接、三通) 2.胶水 3.氮气(管道吹扫、保压)、氧气乙炔(焊接) 4.丝杆、螺母、防火软接 5.检修口400×400mm 6.制冷剂充注R410a |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质 | 示例图 |
1 | 主席台 | 2100×600×760 | 1.基材:实木颗粒板,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含水率(%)达到3.0-10.0、握螺钉力(N)板面≥1400、板边≥1200、2h吸水厚度膨胀率(%)≤1.5、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法(mg/m³)≤0.03。2.饰面:三聚氰胺饰面,耐刮、耐磨、耐腐蚀、耐高温、不怕烟头烫; 3.封边条:PVC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甲醛释放量≤0.1mg/L、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耐干热性需合格、耐老化性需合格、耐冷热循环性、耐磨性需合格。 4.胶水:使用白乳胶、热熔胶,品质优异,保证贴合及封边牢固,经得起寒冷及高温气候考验; 5.五金及配件:高品质的五金配件。 | |
2 | 主席台椅 | 厂规 | 1.面材:优质环保头层牛皮,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和GB/T 19941-2005《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标准,游离甲醛≤10mg/kg;2.海绵:选用定型海绵,符合GB/T 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回弹率(%)≥45、75%压缩永久变形(%)≤4、泡沫塑料密度(kg/m³ )≥40;3.扶手:优质扪皮扶手4.脚架:优质弓形金属脚架 | |
3 | 发言台 | 800W×600D×1150H | 1.基材:实木颗粒板,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含水率(%)达到3.0-10.0、握螺钉力(N)板面≥1400、板边≥1200、2h吸水厚度膨胀率(%)≤1.5、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法(mg/m³)≤0.03。2.饰面:三聚氰胺饰面,耐刮、耐磨、耐腐蚀、耐高温、不怕烟头烫; 3.封边条:ABS或PVC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甲醛释放量≤0.1mg/L、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耐干热性需合格、耐老化性需合格、耐冷热循环性、耐磨性需合格; 4.胶水:使用白乳胶、热熔胶,品质优异,保证贴合及封边牢固,经得起寒冷及高温气候考验; 5.五金及配件:高品质的五金配件。 | |
4 | 条桌 | 1200×400×760 | 1.基材:实木颗粒板,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含水率(%)达到3.0-10.0、握螺钉力(N)板面≥1400、板边≥1200、2h吸水厚度膨胀率(%)≤1.5、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法(mg/m³)≤0.03。2.饰面:三聚氰胺饰面,耐刮、耐磨、耐腐蚀、耐高温、不怕烟头烫; 3.封边条:ABS或PVC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甲醛释放量≤0.1mg/L、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耐干热性需合格、耐老化性需合格、耐冷热循环性、耐磨性需合格; 4.胶水:使用白乳胶、热熔胶,品质优异,保证贴合及封边牢固,经得起寒冷及高温气候考验; 5.五金及配件:高品质的五金配件。 | |
5 | 条桌 | 1670×400×760 | 1.基材:实木颗粒板,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含水率(%)达到3.0-10.0、握螺钉力(N)板面≥1400、板边≥1200、2h吸水厚度膨胀率(%)≤1.5、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法(mg/m³)≤0.03。2.饰面:三聚氰胺饰面,耐刮、耐磨、耐腐蚀、耐高温、不怕烟头烫; 3.封边条:ABS或PVC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甲醛释放量≤0.1mg/L、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耐干热性需合格、耐老化性需合格、耐冷热循环性、耐磨性需合格; 4.胶水:使用白乳胶、热熔胶,品质优异,保证贴合及封边牢固,经得起寒冷及高温气候考验; 5.五金及配件:高品质的五金配件。 | |
6 | 礼堂椅 | 中心距580mm | 产品尺寸要求:1.背海绵:定型海绵,符合GB/T 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回弹率(%)≥45、75%压缩永久变形(%)≤4、泡沫塑料密度(kg/m³ )≥40; 2.座海绵:定型海绵,符合GB/T 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回弹率(%)≥45、75%压缩永久变形(%)≤4、泡沫塑料密度(kg/m³ )≥40;3.背内板:采用优质多层夹板经模具压弯成型。外型成弧型,美观大方,具有曲线美。尺寸规格:长度为687 mm,上宽度为425mm,下宽度为365,厚度为10mm。4.座、背外壳:采用优质ABS工程塑料,厚度不低于4mm ,并附独特蜂窝式背隐吸音气孔,整体吸音率0.5db,全场能在0.1秒内消除回音,保证座椅的良好透气性能和整个会场无噪音。背胶壳尺寸规格:742×442×4mm;座胶壳:460×420×4mm,带四个自攻螺丝孔位。孔距为:333mm。5.回位功能:座位采用优质弹簧自动回复装置,使椅座能自动复位。6.扶手面:扶手面选用榉木或橡木一体成型,鸭嘴型设计,联排时不影响扶手面打开,设计感舒适,另有环保油漆,能正常使用写字板功能,方便使用者,长度为415mm,宽度为80mm,厚度为25mm。7.写字板:采用实心圆铁写字板支架,摒弃了市场上常用的铝合金支架易断,这种圆铁写字板支架承重力55KG。经久耐用。可收藏于扶手脚内,合理利用使用空间。8.面料:采用优质麻绒布,颜色可选。造型高档美观,拉条耐用耐拉,采用高档衬布拉条,摒弃市场上常规的无纺布拉条,不易风化,经久耐用。9.侧板:侧板:采用中纤板,外附麻绒布,厚度为3mm。10.中心轴采用直径为Φ14的钢棒;支撑椅座及供椅座复位使用。11.上架扶手框不低于1.8mm厚度的冷轧钢(不建议热轧钢),尺寸为高355×长405×宽80,扶手面两合页距离163mm,使座椅固定于地板上。采用外挂市侧板,容易拆卸组装;覆盖住铁框,整体效果更加美观大气。12.铝合金下站脚:底脚为长337×宽60×高230,底脚孔距296mm,立柱高195mm,底脚厚度为35mm。壁厚5MM,重量1180g。铝合金脚双侧烙有“秦币”加强筋造型。脚板宽度60.0mm,脚架顶端与上架扶手框链接位尺寸:140×60mm。脚架立柱宽度最宽145.0mm最窄50.0mm;其脚板地脚孔前后300.0mm,地脚塑料孔径12.0mm尺寸偏差不得超过±2.0mm;采用优质铝合金经模具压注成型,(压铸铝合金GB/T15115-2009检验要求)无毛剌,无焊接,表面作防氧化处理后经高温喷涂处理附着力强,抗冲击、耐腐蚀、不生锈、不褪色、经久耐用,脚架采用M8膨胀螺丝固定到地面。13.座椅结构:采用两侧受力结构,使座包在外力作用与背相碰撞时受力点不在海绵上,而在座包两侧的角码上(不建议分体角码),从而更加耐用、牢固、更舒适。14.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各种钢制骨架表面经酸洗除锈,碱洗除油,磷化烘干等工艺,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哑光黑或灰色);铁架壁厚均为不小于2.0mm,底脚全部焊接口平直、牢固、无焊疵,焊接处打磨平整,各构件平直,横竖条搭接垂直,插口吻合,底脚与地面用膨胀螺丝紧固。装配平整、牢靠、稳定。 15.铸铝脚架结构图,外观尺寸图参照如下。 15.1.外观尺寸图 15.2扶手框图纸: 15.3扶手脚架图纸: |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注:政策性扣减方式
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三、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
(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
(十二)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三)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要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3 | 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编号、采购执行编号、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
账 号:3100023409200174780
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
九、交易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定义
(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二、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三、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四、转包或分包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服务要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付款
(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七、检查验收
(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二)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八、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九、知识产权
(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质量)部分
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三、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谈判项目名称: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技术(质量)部分
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谈判项目名称: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谈判项目名称: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产品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合计 ( )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谈判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序号 | 谈判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