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录音棚设备及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jzc-2023-1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萌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晓慧13323595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录音棚设备及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箱yjzb8736709@126.com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ZC-2023-108
项目名称:录音棚设备及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录音棚设备及装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质保期三年;装修改造工程质保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 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上述第(3)、(4)、(5)、(6)项供应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yjzb8736709@126.com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供应商,供应商须将(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附件内报名登记表。以上三项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yjzb8736709@126.com进行登记。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与湖畔路交汇处汇融中心A座九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与湖畔路交汇处汇融中心A座九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釆购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澄清/修改)。调整(澄清/修改)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天盛巷29号        
联系方式:李萌 0951-4074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与湖畔路交汇处汇融中心A座九层            
联系方式:杨晓慧 13323595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慧
电 话:  1332359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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