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012022000107
预算金额87.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吉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832-2043308
中标公司内江市铭靖餐饮有限公司87.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2000107

二、项目名称:直属一二大队厨师团队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江市铭靖餐饮有限公司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田家街1号1幢14 873,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内江市铭靖餐饮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直属一二大队食堂厨师团队劳务服务,就餐人数按280人为基础计算,波动情况正负10%以内。 1、总体要求 (1)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2)成交供应商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的餐标,向采购单位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好一日三餐及其他相关的餐饮服务工作,并对食堂的就餐秩序和就餐现场的管理工作负责。 (3)成交供应商承诺负责食堂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食堂设施设备及灶具的日常维护保养,餐具的洗消清洁等工作。 (4)成交供应商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半年内应急措施的演练不少于一次(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2、消防应急措施;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单位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5)因成交供应商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用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因食品问题而引发的各种肠道性等病症的,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食品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区域,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存,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4)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餐饮行业的规定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5)成交供应商承诺为采购单位食堂服务的全部工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每年至少进行一至两次的健康体检,体检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 使用得当。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 (3)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违规使用。 (4)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4、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 (2)实行原材料进出库双人验收双人签发制度,并建立好逐日消耗登记台帐。 (3)餐具清洗每餐必须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制度。 (4)成交供应商负责餐厅及厨房卫生,包括清扫、消毒、残渣废弃物的收集清运等。 (5)建立厨房食堂卫生日常检查登记制度。 (6)潲水的清理:成交供应商应与有相关资质的清运公司签订合同,由专业的公司负责运送、清理。 合同一年一签,并且合同标的额(合同总金额)按一年期的成交价计算,在第一个一年期合同届满后,经采购人验收考核合格并且下一年度有预算资金安排的(以此类推),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原合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如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或无条件终止合同,若合同终止,采购人无需赔偿成交供应商任何损失)。 1、配餐数量标准 (1)正常工作日:早餐、中餐按280人计算配餐量,晚餐按就餐人数基数30%计算配餐量; (2)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早、中、晚三餐均按就餐人数基数30%计算配餐量; (3)夜宵就餐人数按50人计算配餐量; 2、配餐品种标准 (1)基本原则: 依据国民膳食标准,结合经费情况,合理协调员工口味,科学健康,节俭适当配置食品; (2)早餐: 面条、米线、粥、豆浆、油条、牛奶、馒头、包子、鸡蛋、咸鸭蛋、佐餐时令小蔬、咸菜;可依据情况添加其它主食或副食; (3)中餐: 主食:白米饭 副食:三荤三素,一汤;可依据采购人需求添加其它佐餐酱菜或咸菜; (4)晚餐: 主食:米饭; 副食:三荤三素,一汤;可依据采购人需求添加其它佐餐酱菜或咸菜; (5)法定假日: 依据风俗习惯,可适当添加传统、经典当季名菜; (6)宵夜可配置面条、抄手、饺子、汤圆米线等本地习俗食材。 873,8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洪斌(采购人代表)蔡兆学王群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预算已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22496.00元(大写:贰万贰仟肆佰玖拾陆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24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内江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1888号

联系方式:0832-2262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C座6楼7号

联系方式:0832-2043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32-2043308

四川吉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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