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岗区涉“邻避效应”项目及省平台协助监管技术服务合同公示
金额
143.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龙岗区涉“邻避效应”项目及省平台协助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拟对龙岗区涉“邻避效应”项目及省平台协助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涉“邻避效应”项目及省平台协助监管技术服务 合同金额(元):2396499.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恪勤科技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甲方已按原合同约定于 2022 年6月 29 日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 1437899.4元(原合同总费用的60%),乙方予以确认。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完成 66.67%的工作量后(即原合同执行8个月后)终止双方于2022年6月27日签订的《龙岗区涉“邻避效应”项目及省平台协助监管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合同》。3.根据本协议第2款约定,乙方按照终止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量后,于2023年3月15 日前将相关成果提交甲方,具体包括:噪声视频监控设备巡检记录、线下评估报告、红外遥感监测报告及省平台任务审核及锅炉油烟监管工作记录、项目工作总结。4.按原合同金额的 66.67%(1597745.9 元)为双方履行原合同至终止时间节点的最终结算款项,乙方提供8个月项目成果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用159846.5元。5.双方均确认原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就原合同的履行均 无争议,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对方支付赔偿等相关费用或承担违约责任。6.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和新的供应商做好工作移交手续,不得推诿,不得敷衍了事。7.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8.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 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9.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10.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2022年6月27 日签订《龙岗区涉“邻避效应”项目及省平台协助监管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乙方开展龙岗区涉“邻避效应”项目及省平台协助监管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工作,合同期限为2022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6 日。随着居民对生活质量越来越高的追求,对周围生活环境的高要求,涉“邻避效应”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原合同的要求已无法满足涉 “邻避效应”项目及省平台协助监管需求,因而进行调整,现对该项目进行终止。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白灰围一路一号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13425132816 传真:0755-28995607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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