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5万元
招标公司缙云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杜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国付1805781721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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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11: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JY(分散公开)2023-010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2505000(元)丽水新禹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丽阳街466号609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缙云县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政府采购项目缙云县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是好溪(含盘溪贞溪)、武义江(缙云段)、永安溪河流系统治理。
总体要求:通过全面调查流域基本情况,分析2009年以来中小河流治理取得的成效,形成好溪(含盘溪贞溪)、武义江(缙云段)、永安溪流域现状调查表,并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围绕幸福河的建设要求,明确河流治理目标任务、总体布局、综合措施、实施安排意见和投资匡算。
缙云县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报告
1)、成果的构成:包括调查表格、治理方案文本、附图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符合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
2)、成果形式:项目研究成果(含表格、文本、附图等)装订为A4或A3格式,10套。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1套。
3)、中间交流成果及评审材料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供缙云县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初稿(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治涝标准》(SL723-2016);
(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4)《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2015);
(5)《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2014);
(6)《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2015);
(7)《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8)《浙江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丽静,樊梁芳,陈飞,杜洁琴(采购人代表),贾双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丽水新禹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78.064.072.579.076.073.910.083.9
1浙江宏昌水利设计有限公司67.654.066.573.071.066.428.7975.21
1浙江川域智慧水利科技有限公司62.047.063.068.066.061.28.3569.55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04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水利局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013095

质疑联系人:杜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301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七里乡九州新时代4幢2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国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817219

质疑联系人: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177672928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缙云县财政局7楼

传 真:

联系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附件信息:

  • 小微企业(7082988270472027641).pdf

    19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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