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10千伏南德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部分施工(市政道路修复)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志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倩仪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10千伏南德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部分施工(市政道路修复)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110千伏南德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部分施工(市政道路修复)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综合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110千伏南德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部分施工(市政道路修复)
2.2 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3 项目概况
按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110千伏南德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部分施工的市政道路修复。
2.4 采购范围:
按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110千伏南德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部分施工的市政道路修复。
包括但不限于南德变电站-石环隧道#4工作井部分,在新建电缆线路敷设时,现状车行道、人行道等的拆除及修复。
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实际工程量以招标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含材料运输、施工材料看管、施工机具费及进退场费、施工围蔽及相关协调等费用)。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的工期进度以配合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不影响主体工程为基本原则。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N

成交权重

报价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1

110千伏南德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部分施工(市政道路修复)

308.3368
(含9%税)

308.3368
(含9%税)

1

第1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100%;

下浮率报价

①工程费用暂定,最终结算价=(总包单位审定价-安全文明施工费)*(1-成交下浮率)+安全文明施工费(最终结算价依据竣工图、签证单等结算资料按总包单位审定金额下浮结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工程结算阶段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报审表”核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价,核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小于分包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按核定费用结算,原则上不超按合同结算价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限额);②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措施费、风险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劳动保证金、检验费、报检费、办公费、水电费、项目部建设费、人员食宿及罚款等。其中材料费指消耗性材料费,按电力相关预算定额划分为准;③分包单位在工程完工后7天内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书,如不按时提交,自行承担责任。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6.033133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非竞争性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序号

条件

110千伏南德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部分施工(市政道路修复)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供应商没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4

不接受联合体。

5

供应商需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完成资信登记备案。(提供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已建立资信档案截图)

6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8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针对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未体现“使用有效期”、“签名图像”和“个人签名”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无效;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①资质证书要求: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或文件,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09月16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提交获取采购文件订单,并按标段自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因逾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导致无法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重要提醒:
未完成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的单位,请先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办理登记注册(具体见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引》),提交登记注册信息时请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前款操作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没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审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报价处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4.2 采购文件售价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08时30分00秒,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泰路52号
联 系 人:郑志红
电 话:020-61939258
采购服务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85号
联 系 人:崔倩仪
电 话:020-85204280
电子邮件:1097104980@qq.com
8.其他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部举报。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88号南方投资大厦,邮政编码:510000;监督电话:(020)62938982;电子邮箱:gylb@gznftz.com。

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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