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省草原基况监测样品检测分析及评价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博毅磋商(服务)2022-020-1
项目名称:全省草原基况监测样品检测分析及评价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全省草原基况监测样品检测分析及评价项目(第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草原基况监测样品检测及评价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6月30日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75号华德大厦24楼(青海博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草原总站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1号农牧大厦
联系方式:0971-6153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博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75号华德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971-61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0971-6110001
附件信息:
1.磋商文件020-1(终稿).docx1.磋商文件020-1(终稿).docx
121.4K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博毅磋商(服务)2022-020-1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省草原基况监测样品检测分析及评价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800000元(壹佰捌拾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要求 | 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采购人应当通过确定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措施,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8月26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磋商文件售价 | 0元/份(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 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75号华德大厦24楼(青海博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加密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 购 人:青海省草原总站联 系 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71-6153683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1号青海农牧大厦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博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10001邮箱地址:qhby8274331@163.com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75号华德大厦24楼 |
其他事项 |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6142790 |
序号 | 内容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博毅磋商(服务)2022-020-1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省草原基况监测样品检测分析及评价项目(第二次) | |
采购人 | 青海省草原总站 |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博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800000元(壹佰捌拾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采购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采购人应当通过确定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措施,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博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银行账号:8201 0000 0007 0656 7银行行号:4028 5102 0412缴费时间: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2022年9月8日17点30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75号华德大厦24楼(青海博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加密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 |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计算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十一项内容)。 |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青海博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档。 |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备案。 |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
其他事项 |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6142790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分值 | |
Ⅰ | 商务部分(满分30分) | 磋商报价 | 10 |
Ⅰ | 商务部分(满分30分) | 商务评价 | 20 |
Ⅱ | 技术部分(满分70分) | 技术水平 | 70 |
评审项目 | 内容 | 满分 分值 | 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30分) | 报价分 | 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商务部分(30分) | 类似业绩情况 | 20 | 提供近五年来的与土壤、植被测试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最高20分。每提供一项相关业务有效证明业绩材料的得5分(须提供委托文件或合同的扫描或复印件,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不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70分) | 项目管理方案 | 14 | 应针对所项目特点和执行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组织的工作团队;②内部监督检查制度;③质量把关制度;④纪律约束制度等。方案详尽、完整、易于理解、具有建设性的得14分;方案基本完整、内容详细、无明显不准确、不合理问题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但内容简单、操作性差的得3分;所提方案不完整、有明显不准确、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7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14 | 应针对所投项目特点和执行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制定的工作计划;②人员配置;③保障措施;④工作进度等。方案详尽、完整、易于理解、具有建设性的得14分;方案基本完整、内容详细、无明显不准确、不合理问题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但内容简单、操作性差的得3分;所提方案不完整、有明显不准确、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10 | 依据各投标人针对该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完整、措施合理得当的得10分;针对该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完整、措施可行的得6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备的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70分) | 人员配备 | 7 | 项目经理(7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7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工程师及以下不得分。 |
技术部分(70分) | 人员配备 | 5 | 项目技术负责人(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工程师以下不得分。 |
技术部分(70分) | 人员配备 | 4 | 工作组组长(4分):组长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4分,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无职称不得分。 |
技术部分(70分) | 人员配备 | 4 | 工作组成员(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助理工程师得1分。以上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
企业能力 | 12 | 1.2020年以来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土壤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每通过一项得1分,最高6分。 2.相关证书:(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书(CATL);(3)ISO9000认证证书(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6分。注:扫描件清晰好辨认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项目名称 | 首 次 报 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大写: | ||||
小写: | ||||
其他: |
序号 | 服务项目 | 单价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
1.1 | ||||||
1.2 | ||||||
1.3 | ||||||
... | ||||||
服务承诺: |
项目名称 | 首次报价 | 调整因素 | 最终报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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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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