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22日 16: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16: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预算金额 | ¥8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91485361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兴安中路6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729531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 11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91485361 |
项目概况
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Z2024-AK-005
项目名称: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8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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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820,000.00 | 8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财务状况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7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8、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9、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加盖原色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84416894@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报名资料,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登 录 网 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客服 400928009)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地址: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17772953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 1102室
联系方式:15991485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
电话:15991485361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