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280.7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0.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楷达永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项目编号: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31023-000014-5
招标人: 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楷达永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280.760000
采购内容: 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设备采购(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26021405001 280.76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5%的扣除;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 标段内容: 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设备采购(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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