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16-w308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10-637272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等8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盈坤世纪G座902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16-W3089
项目名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等8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最高
限价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49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90日内
北京市海淀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进口设备
2
过氧化氢雾化消毒机

1
9.5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15日内
 
3
经颅磁刺激

1
43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
 
4
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1
22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
 
5
脉冲磁场刺激仪

1
50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
 
6
生理信号记录仪

2
80
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
进口设备
7
认知康复训练与评估软件

1
28万元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8
有创呼吸机

1
29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内
进口设备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报价供应商可根据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包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响应,并按包分别编制报价文件(即:参与几个包报价,制作几套报价文件,所有包相互独立),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5.项目包号根据所报价包及项目编号按示例填写。例:第1包:2023-JK16-W3089-01,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报价产品(包括配套试剂耗材)属于医疗器械的:(1)生产商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报价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备案凭证)以及代理(销售)授权书(授权链须完整)。(3)所报价产品属于非医疗器械,需提供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结果或相关证明。2.第1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要求须为进口品牌;第6包:生理信号记录仪要求须为进口品牌;第8包:有创呼吸机要求须为进口品牌。3.第3包:经颅磁刺激要求必须获得CFDA批准;第5包:脉冲磁场刺激仪要求必须获得CFDA批准4.第1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要求可兼容科室现有主机系统(奥林巴斯290主机或富士VP-4450HD及VP-7000主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盈坤世纪G座902A室
方式: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依据,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准)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等8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JK16-W308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等8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16-W3089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最高
限价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49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90日内
北京市海淀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进口设备
2
过氧化氢雾化消毒机

1
9.5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15日内
 
3
经颅磁刺激

1
43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
 
4
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1
22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
 
5
脉冲磁场刺激仪

1
50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
 
6
生理信号记录仪

2
80
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
进口设备
7
认知康复训练与评估软件

1
28万元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8
有创呼吸机

1
29万元
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内
进口设备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报价供应商可根据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包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响应,并按包分别编制报价文件(即:参与几个包报价,制作几套报价文件,所有包相互独立),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5.项目包号根据所报价包及项目编号按示例填写。例:第1包:2023-JK16-W3089-01,以此类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最高限价:设备总计310.5万元,各包详见项目概况、耗材详见技术参数表;
3.本项目各包分别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所报价产品(包括配套试剂耗材)属于医疗器械的:(1)生产商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报价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备案凭证)以及代理(销售)授权书(授权链须完整)。(3)所报价产品属于非医疗器械,需提供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结果或相关证明。
2.第1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要求须为进口品牌;第6包:生理信号记录仪要求须为进口品牌;第8包:有创呼吸机要求须为进口品牌。
3.第3包:经颅磁刺激要求必须获得CFDA批准;第5包:脉冲磁场刺激仪要求必须获得CFDA批准
4.第1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高清经鼻胃镜)要求可兼容科室现有主机系统(奥林巴斯290主机或富士VP-4450HD及VP-7000主机)。
(六)报价企业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未注册的或经审查未审核通过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无效。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19日,每日上午 9 :00  至11:30,下午 13 :00至16:3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盈坤世纪G座902A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依据,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2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2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部门:吕参谋(010-66927030)
纪检部门:李干事(010-66927034)
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供应商掌握有关虚假投标线索的,可向监督部门反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杨助理、王助理 010-66927596、010-66927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室            
联系方式:李工、王工 010-63727291、18855445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 话:  010-6372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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