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型车辆托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8.5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lzyk-f3003
预算金额38.5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莹莹15840290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型车辆托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HLZYK-F3003
项目名称:大型车辆托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5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5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大型车辆托运项目
其中196辆车重均不超过45吨,尺寸在9.9米×3.3米×2.8米至6.6米×3.2米×2.6米之间
1.大连市甘井子区内约196台,单趟控制价650元,单程拖运距离约10公里;
2.鞍山市海城市内约192台,单趟控制价850元,单程拖运距离约26公里;
3.营口市盖州市至营口市大石桥市约4台,单趟控制价1800元,单程拖运距离约45公里;
4.2台无动力车辆需用吊车保障上下拖车及铁路平板,2台车共需吊8次,单次控制价2500元。
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托运工作
 
15辆车重均不超过20吨,尺寸在6米×2.8米×2.8米左右。
大连境内拖运至营口大石桥市境内,单程托运距离约250公里,单趟控制价4500元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 3853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托运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3年以上且中资股权比例51%以上,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是中国大陆公民;(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具有较好的经营效益,其中民营物流企业应当连续3年以上处于盈利状态、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4)具有国内80%以上或者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内90%以上的运输配送服务覆盖率,自有货运汽车(飞机、船船)不低于400辆(架、艘)或者一次货运总载重量2000吨以上;(5)具备物流运输配送信息数据录入、保存、传输、使用、处置全流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记录监测、追踪追溯、精准定位、动态调控等物流运输配送信息化管控能力;(6)具有完备的物流运输配送生产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并通过国家或者行业相关认证;(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3年无重大失信、违规等不良记录;(8)具有完善的安全保密、风险隔离和档案信息管理制度措施,以及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技防措施。(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4日,每日上午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3 : 30 至 17 : 00 。
(二)申领地点:线上领取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申领方式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在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并下载(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5.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6、购买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五)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二)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莹莹、耿俊   
办公电话:15840290099   
移动电话:15840290099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庞强
办公电话:(0331)665624
移动电话:17790802377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18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方式:李莹莹15840290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莹莹
电 话:  158402900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