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鱼塘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先生845291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鱼塘面向社会农业经营企业招租,土地情况见附表。本招标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竞价。
一、投标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或咨询。
联 系 人:杜先生、李小姐    联 系 电 话:84529186   
二、投标要求
投标报名单位需是广州市南沙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j报名单位须为广州市市级及以上良种场;
②报名单位须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并可提供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自己所投地块的田号、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时,投标人对所投的标的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根据我司《鱼塘情况一览表》核定的金额而定,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企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鱼塘租期超过1年以上的,年租金以上一合同年租金标准为基准价,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增幅为 7% 。
三、投标提交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章);
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或加盖指印)。
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户名与投标企业名称必须一致;
4、投标人需提供属于投标企业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用途);
5、投标人需提供广州市市级及以上良种场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提供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需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对所地块制定详细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项目背景及建设单位情况;
②技术方案及规划建设内容;
③建设计划;
④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⑤环保措施;
⑥示范性技术推广计划;
⑦其它。
四、开标方式
现场竞标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到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投标者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竞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 )
七、开标、中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20分止。
2、所有投标人必须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4、开标由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我司将发布公示告知,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我司发布中标公示,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后,我司通过开户农业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人所提供的属于本人的银行账户。
7、投标人投得耕地(鱼塘)后仅限于投标企业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耕地(鱼塘),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养殖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司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竞标保证金:
(1)投标人经竞标后中标的,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我司发布中标公示后,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通过短信通知中标人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在短信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业务发起单位(部门)办理签收(如不能前来可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不签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收回物业另行发包;
(4)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理合同签订、土地交接记录表签订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收回物业另行发包。
九、投标其他要求
1、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收补偿,租赁红线范围外面积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租赁红线范围内面积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按如下规定执行:
(1)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基础设施补偿归出租方所有;
(2)项目用地红线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含奖励费),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收取50%;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受影响耕地(鱼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由承租方收取;
(3)高压线路征收,线行影响用地青苗补偿,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收取50%。
2、承租方需严格按投标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
3、承租方需配合园区建设池塘养殖水治理设施及棚房设施。
4、本地块使用要求:
①本地块租赁期内从事水产苗种生产业务;
②本地块的场地租赁期内必须保持平整与干净,垃圾、废料与杂草等需及时清理;
③本地块的养殖尾水与用水要完善处理,不可影响到周边用水。
 
十、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1、鱼塘情况一览表
2、租赁合同样板(鱼塘类)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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