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餐厅委托管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阳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餐厅委托管理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餐厅委托管理机构采购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2.有关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餐饮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约或重新组织采购。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有关说明:
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及相关工作,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的管理费、服务人员工资、社保(工资、社保标准不得低于招标人所在地最低标准)、福利、工装、培训、法定税费、利润等服务期限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所有内容必须报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投标人在进行服务时,除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招标人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投标人在进行服务时,也应予以遵守。
3.4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相应调整。
3.5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采购预算:47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9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9.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
3.10.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
3.10.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3.10.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备案。
3.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八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材料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议程安排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1日9:00-2022年9月27日17:00,携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所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店子集街道玉泉街龙腾水岸47号4楼。售价200.00元。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9:30(北京时间)
4.3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店子集街道玉泉街龙腾水岸47号4楼。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
帐号:228632006260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店子集街道玉泉街龙腾水岸47号4楼
邮编:276500
电话:0633-7886501
联系人:何庆娇
邮箱:yg7886500@163.com
招标人: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质疑: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件十六)。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33-7886501
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店子集街道玉泉街龙腾水岸47号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