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沁阳市妇幼保健院医用中心供氧、负压吸引系统及配套项目询价通知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沁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沁阳市妇幼保健院医用中心供氧、负压吸引系统及配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 询价采购编号及预算价:
1.1采购编号:沁政采询价【2019】第12号
1.2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495800.00元)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询价内容:采购与安装医用中心供氧、负压吸引系统1套。
2. 询价项目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3.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
3.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3.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4财库【2014】68号文件《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 询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4.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3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4.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5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1日8时至2019年6月27日18时,(北京时间)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联系电话:0391-3568920)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下载采购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6. 报价要求:
6.1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询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单的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6.2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7. 询价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准备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本(U盘)并密封。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封袋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于 年 月 日 时 分(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不按照要求密封、未盖公章或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询价响应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4)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售后服务承诺
(7)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偏差表;
(8)报价表;
(9)供应商应当或认为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时须提交原件以备审查)
8. 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截止时间: 2019 年7月1日 9 时 00 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8.2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8.3保证金相关信息:
8.3.1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8.3.2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户1: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4035 0140 5043
账户2: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
帐号:739 651 018 310 0001 451
行号:3025 0143 9652
账户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249 405 515 782
行号:1045 0142 2407
账户4: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1709 0258 2906 4024 132
行号:1025 0140 2587
账户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4100 1543 5100 5020 6085
行号:1055 0142 7012
8.3.3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16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请注明“项目报价保证金”字样)。
9. 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9.1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需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供方承担。
9.2付款方式:材料、设备全部到场经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支付到场材料、设备总价的10%;主管道安装完成支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将验收合格文件、证件全部提交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工程款60%;中心供氧、中心吸引(负压)系统安全使用证或安全协议提交完成,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款的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9.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现场开工,50天内完工。
9.4质量要求:合格。
9.5质保期:设备安装完毕,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负压罐、真空电磁阀、污水处理器、自动控制柜、氧气减压阀)质保两年。
9.6售后服务体系和承诺书:
9.6.1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9.6.1.1 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
9.6.1.2对产品性能的检测,待产品被确认合格后再装箱发货。
9.6.1.3维修时采用的零部件,保证为原厂正品产品,绝不以替代产品进行维护、维修及保养。9.6.1.4设备和整机均有专业生产合格证和名牌;属于新开发的产品、工艺,均可提供鉴定材
料或实验证明材料;材料属于防火要求的均有消防的相关证件,属于进口的设备还必须有海关及商检证件,交付验收时,将提供详细的资料。
9.6.1.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即投标报价包含了系统的设计、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保修期内的免维修的全部费用。交付使用时,交竣工图纸2套,包括所有设备、材料、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该系统的操作规程(含系统运行记录表格等)。
9.6.1.6工程验收前的材料、设备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材料丢失或设备损坏,均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9.6.1.7与此工程相关的其它协调费用由中标单位办理并承担其费用。
9.6.1.8在安装过程中,服从本大楼建设的统一协调指挥,如有违此规定,采购人可随时辞退中标单位。
9.6.1.9本项目符合大楼的整体质量及消防要求,符合国家消防要求。
9.6.2产品价格承诺:
9.6.2.1为了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的选材均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主要设备均采用国内国际知名品牌,质量方面更有保证。
在同等竞争条件下,中标单位不得以降低产品技术性能、更改产品部件为代价的基础上,真诚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采购人。
9.6.3交货期承诺:
9.6.3.1产品交货期: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可特别组织生产、安装,力争满足采购人需求。9.6.3.2产品交货时,提供下列文件;① 技术保养维修手册② 安装竣工总图③ 外购件说明书及制造厂家④ 提供易损件、备件清单,并附送一年的保养备件
9.6.4技术服务
9.6.4.1选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进行实地踏勘,与采购人领导进一步交流,无偿做出最合理设计方案及施工平面图,经采购人确认后再组织施工。
9.6.4.2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中标单位委派工程师对医院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监测、操作培训,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9.6.4.3质量保证期:所列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签字验收之日起,免费维护、维修保养一年,并终身提供服务。
9.6.4.4对所供产品,提供长年的技术支持,终身维护,保修期满维修设备,正常后使用收取成本费。
9.6.4.5备件服务:产品设有零配件库,保证对所提供设备所需配件提供15年以上的备件和技术支持。
9.6.5回访制度:
9.6.5.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9.6.5.2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
9.6.5.3公司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电话询问,每年不少于四次回访调查用户使用情况,包括医用中心供气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设备的定期全面检查,并逐一解决问题。
9.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加分或价格扣除。
10. 采购程序:
10.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1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10.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0.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1. 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与说明: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2. 评定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合同签订:
13.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根据询价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双方协商签订。
13.2履约保证金: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沁政〔2017〕16号)文件执行;按中标价(成交)金额的10%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账户名称:沁阳市沁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市建设路分理处
帐号:16-313101040012567
开户银行: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5001014800125
缴纳时间: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在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15. 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沁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沁阳市沁园南路11号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话:0391-5691120
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摩登街9号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8134463599 0371-86688490
16.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0391-5637651
沁阳市妇幼保健院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
询 价 单
沁政采询价【2019】第12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 元
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
单价
合计
品牌型号
注:投标报价包含了系统的设计、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保修期内的免维修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询价单包括各项单价和项目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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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报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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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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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供货期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具体内容
包括:
备注
报价人(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采购设备清单和参数要求
附件一:采购设备清单和参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