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浩宇0559-25808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黄山市医疗保障局采购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项目
(二)项目地点:黄山市医疗保障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三)项目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需求:
按照省、市医保局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计划要求,协助市医保局做好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涉及数据筛查、专项整治、飞检协查、全覆盖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等内容。
1.数据筛查。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具备数据筛查、智能审核及大数据风控功能,对日常监管中的医疗消费嫌疑数据、医保基金违规支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筛查,在各专项检查、飞检协查中提供数据信息支持。利用数据信息软件及专业团队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供数据分析、业务咨询等服务。
2.专项整治。根据全市2023年度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协助市医保局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交叉互查、抽查复查等工作,检查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精神类疾病诊疗等重点领域,检查内容以医保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3.飞检协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检查人员配合市医保局做好国家、省医保部门组织实施的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检查内容以上级检查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4.全覆盖检查。协助医保部门完成市级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以医保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5.举报投诉核查。协助市医保局做好信访举报、投诉举报等案件线索的核查。
6.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市医保局完成突发性、临时性的线上审核和线下核查等工作。
(五)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六)项目预算:20万元
(七)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八)资金来源:医保能力提升与补助资金
(九)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字生效后至 2023年12月 31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组织专业人员组建专门的检查队伍,配备医学临床、计算机信息技术、财务会计、医保经办等专业人员。医学临床人员需具备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资质,从事临床及相关医学审核工作经验,熟悉医保政策,具有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等。信息技术人员需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和大数据分析统计能力,具备医保基金监管数据筛查相关工作经验。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会计从业资质证书和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工作经验。以上人员需能完成指定范围内被检查机构前期医保结算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工作。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 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 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说明
投标人服务费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专项检查前期数据提取、大数据筛查、现场核查、后期复核工作、食宿费、交通费、培训费、文档工本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如包含附件、辅材,必须列明所需附件、辅材具体种类、数量),并在投标文件报价表中写明投标费用价格。
四、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市医保局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计划要求,派出3名医学临床专家、3名信息技术专家、3名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市医保局组织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服务人员须具备从事所需相关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医疗保障稽核检查等相关工作经验,道德良好,近3年来在工作中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具体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医学(药学)专家: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类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临床及相关医学(药学)审核工作经验2年以上,熟悉医保政策,具有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等。
信息技术专家: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和大数据分析统计能力,具备医保检查等相关工作经验。
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财会或审计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熟悉医药机构财务制度,具有对医药机构财务人员违规、违法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等。
(二)服务内容包括前期大数据筛查并列出问题清单、现场检查(核查工作台账、病历、进销存、询问等)、后期检查情况汇总、违规行为和金额认定、应对被检单位说明或申诉以及撰写检查报告等工作。市医保局将根据成交供应商报告的检查机构名单、数量、查处违规行为、涉案金额等情况,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五、项目服务承诺
(一)服务响应。投标人需具备及时响应能力,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安排的日期时间协助完成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
(二)保密责任。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从招标活动中获得的招标人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下午17:00
(二)报价地点: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财经大厦五楼507室
(三)报价说明:供应商可直接将报价文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均无效。报价文件中必须具备以下材料:1.投标函;投标承诺书;2.投标人资格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报价表;5.检查方案,从业经验,服务人员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财经大厦五楼507室
联 系 人:汪浩宇
联系电话:0559-258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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