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琉璃特色联展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0.9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992021ctp00129
预算金额62.1万元
招标公司长治市博物馆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55-6955666
中标公司山西东方德龙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60.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992021CTP00129
二、项目名称:山西琉璃特色联展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东方德龙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西一巷育翠苑十九号院九号楼五单元 506 号
成交金额:60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山西琉璃特色联展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乔旭俊、牛艳玲、刘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0.913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博物馆
地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259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55-3553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第一幢商业1207室
联系方式:0355-69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5-6955666
附件信息:
博物馆琉璃展谈判文件2021.09.12.doc博物馆琉璃展谈判文件2021.09.12.doc
231.3K
山西琉璃特色联展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04992021CTP00129
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长治市博物馆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
目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琉璃特色联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4992021CTP00129
2、项目名称:山西琉璃特色联展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2.1023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一包,包括山西琉璃特色联展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
2、地点:线上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元):0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线上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博物馆
地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259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55-3553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第一幢商业1207室
联系方式:0355-69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5-6955666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货物”指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需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3.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山西琉璃特色联展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1404992021CTP00129 |
3 | 预算金额 | 62.1023万元 |
3.1 | 最高限价 | 619955.6元 |
4 | 质量要求 | 合格,达到验收标准 |
5 | 质保期 | 6个月 |
6 | 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文件 |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提交以下商务部分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无效 *1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3资格审查资料: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3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3.5 报价人提供近期纳税凭证; *3.6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报价文件格式”); *3.7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例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4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5近三年同类型业绩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反映投标单位自身信誉和能力的资料) |
7 | 报价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 本次报价人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满足长治市博物馆《山西特色琉璃联展》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质量承诺;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
8 |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银行汇款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全 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57103010300000136333 行 号:402164001007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采用现金形式 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收据)及其基本户转出证明(基本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 2、采用保函形式 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的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招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 3、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形式 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 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基本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 按递交方式退还,退还至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一次性全额退还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4、用途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5、递交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9 | 报价文件 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报价文件日起计算) |
10 | 报价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
11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谈判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12 | 谈判小组构成 | 3人,由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 |
13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 |
14 |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 报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因报价人原因造成电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报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报价人电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报价文件的谈判继续进行。 依据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的规定,报价人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 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
15 | 政府采购政策 |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及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6%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报价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16 | 谈判及报价轮次 | 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
17 | 其他事项 | 购买谈判文件后如对谈判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日期前以电子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电子材料视同完全同意谈判文件所有条款。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3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查询时间为此公告发布之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报价费用
4.1报价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形式或以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联系方式以报价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报价人应以电子文件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二、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内容
6.1谈判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6.2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购买了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均可对谈判文件以电子形式向代理公司进行澄清。
7.2代理公司对澄清的处理原则: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3代理公司有权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7.4如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发出,并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7.6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8. 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1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3资格审查资料: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2企业资质证书。
*3.3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3.5 报价人提供近期纳税凭证;
*3.6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报价文件格式”);
*3.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例入查询截图;
*4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5近三年同类型业绩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反映投标单位自身信誉和能力的资料)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满足长治市博物馆《山西特色琉璃联展》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质量承诺;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9.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并结合报价人须知中第9条进行编制。
9.4保证金
(1)报价人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报价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招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实际报价为准)。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4)报价人要按服务内容填写服务分项报价表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
(5)报价人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谈判时予以考虑。
10. 报价文件填写说明
10.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10.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4报价一览表须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0.7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报价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0.8 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9 报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
1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
13. 报价文件的标记
13.1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提交。封面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封面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法人及报价人电子签章。
13.2 如果报价人未对报价文件进行标记,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14.1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并提交文件,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5、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五、采购程序
16. 成立谈判小组
16.1 谈判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
16.2 谈判小组成员在谈判当日确定。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从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产生。
16.3 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谈判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谈判活动。
17. 报价文件的解密
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必须在谈判地点向所有人员对报价文件进行解密。
18. 确认谈判文件
谈判小组熟悉谈判文件,并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19. 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1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2有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中资格证明、保证金是否按比例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19.3谈判小组在对报价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确定谈判方案
20.1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
序号 | 符合性检查项目 |
1 | 报价未超过分包预算金额 |
2 | 是否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签章 |
3 | 是否满足谈判文件中注“*”号条款要求 |
4 | 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 |
5 | 是否满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供货要求、服务期限、质保期等) |
6 | 是否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 |
20.2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报价文件,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谈判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
21.谈判
21.1 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商务、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谈判小组作商务、技术陈述;
供应商须结合谈判文件要求,对所报价内容的供货方案、供货期、业绩、信誉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内容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结合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报价文件全面详细的审核情况和供应商商务、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分别进行商务、技术谈判。
(3)商务、技术谈判后,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谈判意见,对商务、技术进行修正并做出最终承诺。供应商最终承诺如不完全响应谈判要求的,谈判小组可做出无效报价处理,谈判小组组长须向无效供应商做出说明。
22. 最终密封报价
22.1 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最终承诺为基础,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将报价单于同一时间提交谈判小组组长。
22.2 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或者是价格虚高、物无所值等情形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分项报价。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分项报价不符合市场实际价格时,谈判小组有权做出无效报价处理。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谈判最终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依照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最终按顺序推荐出前一名成交候选人,对于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衡量标准须在谈判小组组长主持下,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共同认定。
24. 谈判保密
24.1 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2 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25.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6. 成交通知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成交服务费
代理报酬根据中标金额,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文件之规定执行,请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28. 签订合同
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8.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七、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 披露
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1. 询问
31.1报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质疑
32.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3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2.4质疑应严格按电子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3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电子形式提出的;
(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电子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电子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8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2.9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九、报价人违规处罚
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的;
(5)在谈判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谈判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二)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山西琉璃特色联展采购项目主要展出三地遗存的祭祀、器物、建筑三大类琉璃展品。时代范围从战国延续至清代,能够让观众更多了解山西深厚历史,了解传统琉璃艺术文化内涵。从技术成就、文化环境、人文内容等方面展示山西琉璃特色。报价人应根据谈判文件所提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以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合格
3、质 保 期:6个月。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技术要求:
长治市博物馆《山西特色琉璃联展》采购项目主要项目内容及要求:
1、基础装修部分:
1)基础装修部分根据布展需要进行局部改造,包含有天花、地面、墙面等,部分强、弱电设备管线根据布展需要进行调整敷设。改造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原有设备,现场必须做好保护工作,垃圾清运要符合地方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要求。
2)施工过程及相关做法必须符合博物馆相关安全施工的规范要求。
2、展陈布展部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身份证明属实、具有有效签字 |
2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证件在有效期内 |
3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证件在有效期内 |
4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证件在有效期内 |
5 |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
6 | 报价人提供近期纳税凭证 | 依法纳税 |
7 | 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 依法缴纳社保 |
8 | 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 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9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1)文物展柜应符合专业博物馆展柜要求,具体尺寸规格根据布展需要设置,布局根据展览需要综合考虑。展柜基础、展柜展布符合国标。
2)展墙、展架等为轻钢龙骨或型钢骨架隔墙,基层应采用环保材料,饰面根据布展需要进行专业艺术化处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 | 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 |
2 | 是否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签章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签章 |
3 | 是否满足谈判文件中注“*”号条款要求 | 满足谈判文件中注“*”号条款要求 |
4 |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 报价函中承诺的报价文件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
5 | 是否满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供货要求、服务期限、质保期等) | 满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供货要求、服务期限、质保期等) |
6 | 是否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 | 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 |
3)从其它博物馆整合必需的展品,完善陈列架构,具体内容应按照陈列方案的内容要求进行。
3、模型场景:
1)应聘请有相应资质及相关业绩的专业艺术师设计制作,材质可采用玻璃钢或其它材质,基础结构应采用型钢等可靠金属骨架,具体内容应按照陈列方案的内容要求进行设计制作。
2)微型人物雕塑,艺术师进行专业艺术创作的设计成品。
4、多媒体数字科技部分:
1)采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营造场景氛围,体现微缩场景展示效果。
2)具体内容应按照陈列方案的内容要求进行设计制作。
5、布展灯具部分:展馆内布展照明灯具采用符合规范的轨道射灯馆灯具,色温及技术水平符合博物馆布展照明要求。
山西特色琉璃联展采购项目清单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签订合同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 | 计量单位、服务年限 | 数量 |
基础制作 部分 | 1.序厅艺术墙基础制作(展厅墙钢架制作,造型制作) | ㎡ | 21 |
基础制作 部分 | 2.展厅吊顶制作(吊顶龙骨安装,格栅吊顶组装、安装) | ㎡ | 100 |
基础制作 部分 | 3.灯槽制作(木基础灯槽制作,灯槽安装3mm厚磨砂亚克力板) | m | 60 |
基础制作 部分 | 4.展架墙面拆除 | ㎡ | 102 |
基础制作 部分 | 5.基础展墙制作(75mm系轻钢龙骨展墙制作,安装细木工板,木工板滚涂防火涂料2遍,安装石膏板,墙面补缝、刮腻子、打磨) | ㎡ | 225 |
基础制作 部分 | 6.展墙艺术肌理漆面层制作(基层清理,艺术肌理漆制作、面油饰面) | ㎡ | 100 |
基础制作 部分 | 7.展墙原木板面层制作(展墙清理,原木实木板制作,清油饰面,安装) | ㎡ | 10 |
基础制作 部分 | 8.地面地毯拆除 | ㎡ | 276 |
基础制作 部分 | 9.展厅塑胶地板铺设(3mm厚塑胶地板铺设) | ㎡ | 276 |
基础制作 部分 | 10.拆除垃圾清运(垃圾人工倒运,垃圾装车,车辆运输) | m³ | 50 |
基础制作 部分 | 11.配电箱安装 | 台 | 3 |
基础制作 部分 | 12.空气开关安装 | 个 | 30 |
基础制作 部分 | 13.直径20mmKBG穿线管 | m | 790 |
基础制作 部分 | 14.2.5m㎡铜芯导线 | m | 1500 |
基础制作 部分 | 15.4m㎡铜芯导线 | m | 750 |
基础制作 部分 | 16.6m㎡铜芯导线 | m | 60 |
基础制作 部分 | 17.10m㎡铜芯导线 | m | 60 |
基础制作 部分 | 18.墙面五孔插座 | 个 | 34 |
展陈布展 部分 | 19.图板基础制作(50mm厚胶合板图板基础制作,板厚18mm) | ㎡ | 90 |
展陈布展 部分 | 20.宣绒布或细油画布喷绘(进口油墨喷绘) | ㎡ | 90 |
展陈布展 部分 | 21.文物说明牌(3mm厚黑色哑光亚克力,丝网印刷文字内容) | 个 | 60 |
展陈布展 部分 | 22.PVC雕刻字(18mm厚PVC雕刻字,灰色油漆饰面,安装) | 个 | 8 |
展陈布展 部分 | 23.PVC雕刻字(10mm厚PVC雕刻字,白色油漆饰面,安装) | 个 | 12 |
展陈布展 部分 | 24.PVC雕刻亚克力展架(10mm厚透明亚克力热弯支架) | 个 | 10 |
展陈布展 部分 | 25.屋顶建筑琉璃模型(背景画加实物) | 项 | 1 |
展陈布展 部分 | 26.照壁墙(基础制作加饰面、背景画加实物) | 项 | 1 |
展陈布展 部分 | 27.俯视柜(尺寸:俯视柜长5m、宽0.65m、高05m,实木板制作造形展柜,10mm厚超白玻璃安装) | 台 | 3 |
展陈布展 部分 | 28.靠墙通体展柜(尺寸:通体展柜高2.8m、深0.8m,展柜基础轻钢龙骨制作,安装石膏板、细木工板,安装12mm厚超白玻璃) | m | 22.1 |
展陈布展 部分 | 29.展柜柜内基层板包展布(18mm厚基层板制作、包展布) | ㎡ | 60 |
展陈布展 部分 | 30.木格栅 | ㎡ | 5.3 |
展陈布展 部分 | 31.展台制作(展台木基础造形制作、包展布) | ㎡ | 35 |
展陈布展 部分 | 32.展前展厅保洁(展柜内外清扫无灰尘,擦展柜内外两侧玻璃。地面保洁) | 项 | 2 |
展陈布展 部分 | 33.陈列布展人工费 | 工/日 | 25 |
建筑琉璃制作流程微缩场景(多媒体数字科技)、 | 34.场景背景画面 | 项 | 1 |
建筑琉璃制作流程微缩场景(多媒体数字科技)、 | 35.护栏 | m | 6 |
建筑琉璃制作流程微缩场景(多媒体数字科技)、 | 36.场景配套道具 | 项 | 1 |
建筑琉璃制作流程微缩场景(多媒体数字科技)、 | 37.玻璃钢塑形 | 项 | 1 |
建筑琉璃制作流程微缩场景(多媒体数字科技)、 | 38.人物塑型(包含控制终端机、功放、音响、播放器、融合软件、延时控制器等,根据场景具体情况配备) | 个 | 50 |
展厅灯具 部分 | 39.LED轨道射灯 | 盏 | 80 |
展厅灯具 部分 | 40.射灯轨道 | m | 70 |
展厅灯具 部分 | 41.LED莹光灯带 | m | 23 |
展厅灯具 部分 | 42.LED展厅照明筒灯 | 盏 | 10 |
注:以上未尽事宜以实际发生项目、数量为准。 |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5、签订合同后由需方向财政厅备案。
八、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一份,采购办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作为退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四、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须知
报价人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报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二、报价文件格式及编排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1、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3、资格审查资料: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3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3.5 报价人提供近期纳税凭证;
*3.6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报价文件格式”);
*3.7 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查询截图;
*3.8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4、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5、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如有)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反映投标单位自身信誉和能力的资料)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2、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3、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满足长治市博物馆《山西特色琉璃联展》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4、质量承诺;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一、商务部分
1、报价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 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谈判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报价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内容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
13、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谈判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报价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报价人全称(公章):
(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附后)
*3、资格审查资料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3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3.5报价人提供近期纳税凭证;
*3.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采购人):
本报价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谈判截止日期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及提供的资料附件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报价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4、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5、近三年同类型业绩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反映投标单位自身信誉和能力的资料)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注:“分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内容进行填报。
报价表明细(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2、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 | |
总报价(大写): ¥: | |||
备 注 | 服务期限: | ||
备 注 | 质 保 期: | ||
备 注 | 质量承诺: |
报价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
日 期:
3、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满足长治市博物馆《山西特色琉璃联展》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质保期 | 供货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计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4、质量承诺;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一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谈判文件 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签章):
日 期: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签章):
日 期: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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