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手术床采购
数量: 骨科电动手术床 2台、 综合电动手术床2台、 普通电动手术床2台。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骨科电动手术床2台
1、电动液压手术床,以下体位必须采用电动液压控制:升降、纵转(头/脚)、侧转(左/右)、背部(上/下升)、向头部水平移动;;
2、具有两套操控系统操控手术台各电动位动作,可采用手控盒、辅助开关进行操控,当手控盒故障时,辅助开关仍可以操作手术台,辅助开关的位置需要在底盖上方(非立柱上),既可避免在术中操作时影响医护人员的站位,也可避免污染布巾的风险,保证手术的进行,提供图片证明;
3、内建蓄电池,并具有智能充电及电量不足报警功能;
4、分体式腿板,采用进口品牌气压棒操作,操作省力方便,行程中任意位置均可定位;
5、手术台采用快拆系统,可快速分离腿板及头板,操作省力快捷;;
▲6、具有头尾互换的功能,通过头板与脚板位置互换后,透视距离≥1540cm,为C臂提供最大的透视空间,提供图片证明;
7、当手术台不操控时,70秒后床台将手控盒电源自动切断,避免医护人员误操控,提供手术的安全性;
8、手术台床垫为记忆减压床垫,有效防止褥疮产生;
9、手术台床垫皮层通过TB117-2013防火等级测试,提供检测报告;
10、手术台边轨具有安全防滑落设计,防止附件固定器滑落地面,提高操作安全性;
11、手术台床面框架及床柱外壳及底盖均采用SUS304不锈钢,易清洗易擦洗,抗酸碱耐腐蚀,确保永不生锈;
▲12、四柱顶高式刹车,并配有4个直径≥12cm的万向轮,可轻松移动床台位置,并具备电动刹车功能,确保手术床台稳定,提供图片证明;
13、具备急停开关,突遇手术床故障时,一键即可切断电源,停止床台所有动作,提高安全性。
14、手术台具有可搭载悬空式骨科牵引架功能;
15、床身长度:≥2060mm;
16、床身宽度(不含边轨):≥520mm;
▲17、床台升降(不含床垫):水平最低位≤520mm,水平最高位≥1020mm;
18、纵转(头低脚高/头高脚低): ≥25°/25°;
19、侧转(左/右):≥20°/20°;
20、背部段(上/下):≥80°/50°;
21、头部段(上/下):≥60°/90°;
22、脚部段(上、下、张开):≥20°/90°/180°;
23、最大安全承载重量:≥350kg,提供药监局检测报告;
24、附件配置要求
1、手臂板1对,2、麻醉幕帘架1套,3、手控器1套
2.综合电动手术床2台
1、电动液压手术床,以下体位须采用电动液压控制:升降、纵转(头/脚)、侧转(左/右)、背部(上/下);
▲2、床台具有腰桥功能,腰桥可上顶12cm,采用碳纤维材质,透X光性好;
3、具有手控盒及辅助开关两套独立的操控系统操控手术台,当手控盒故障时,辅助开关仍可以操作手术台,不影响手术的进行;
4、内建蓄电池,具有智能充电及电量不足报警功能,当没有外部电源时手术台仍可操控;
5、分体式腿板采用进口气压棒操作,操作省力方便,行程中任意位置均可定位;
6、手术台床垫为记忆减压床垫,厚度≥6cm,有效防止褥疮产生,并且床垫具有抗静电功能;
7、手术床底座外壳、升降立柱外壳、床身骨架、边轨均采用SUS304不锈钢,易清洁易擦洗,抗酸碱耐腐蚀,确保永不生锈;
8、当手术台不操控时,70秒后床台将手控盒电源自动切断,避免医护人员误操控,提供手术的安全性;
9、手术台边轨具有安全防滑落设计,防止附件固定器滑落地面,提高操作安全性;
10、手术台内建14″×17″ X光片匣轨道,便于手术时X光的拍片应用;
11、床身长度:≥2080mm;
12、床身宽度(不含边轨):≥520mm;
13、床台升降(不含床垫):最低≤700mm,最高≥1000mm;
14、纵转(头低脚高/头高脚低):≥30°/30°;
15、侧转(左/右):≥20°/20°;
16、头部段(上/下):≥60°/90°;
17、背部段(上/下):≥75°/45°;
18、脚部段(上、下、张开):≥30°/90°/180°;
▲19、电动双向平移300 mm:向头部≥220mm,向尾部≥80mm
20、附件配置要求:
1、手臂板1对,2、麻醉幕帘架1套,3、手控器1套
3.普通电动手术床2台
1、符合相应国际机械、电气标准,床身动作以电动液压方式操作, 可驱动床台升降、纵转、横转;
2、床面采用X光可透视材质,具备可容纳“14×17”X光片匣层轨道;底座采用方型设计搭配脚部活动空间,提供手术团队绝佳的脚部活动空间。
3、床身骨架及立柱均采用304#高标准不锈钢制造,具有美观、易清洁、抗菌等功效;底座外壳耐冲击、易清洁。
4、床面由头部、背部、臀部、及脚部(可分离)段所构成,每段床身长度及宽度均符合东方人体型, 满足手术团队对于手术体位的要求,适用于各种手术。
▲5、内建蓄电池,具有智能充电及电量不足报警功能,当没有外部电源时手术台仍可操控;。
6、床台具备两套操作系统,可通过标准手控盒控制,操作简易,有相一致的手术体位图示,可直观快速连续操作各种体位,另外在床体也应具有一套备用操作系统,确保手术床安全运行。
7、内置式腰桥,最高可顶举≥120mm。
8、床台长≥2080mm
9、床台宽≥520mm
10、升降高度(不含床垫):最低≤700mm,升降行程≥340mm
11、横向倾斜:≥20/20度
12、纵向倾斜:≥30/30度
13、头板上/下:≥60/90度
14、背板上/下:≥70/50 度
15、脚板上/下/张开:≥30/90/0-180度
16、手术床配置要求:
1、手臂板1对,2、麻醉幕帘架1套,3、手控器1套
另选配共用配件要求:
1、肩托 2对; 2、腰托6对; 3、大腿架6对;
4、悬空手架3套; 5、悬空式骨科牵引架1套; 6、束身绑带6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每天设备总价5‰收取违约金。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5.1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5.2、安装调试
1.本项目报价包括设备、包装、运杂、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工作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维修手册等,移交采购人。
4.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安装、使用环境要求等。
六、验收标准:
1.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质保期:二年。未在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