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24年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lgc-fw-jlxs-2024-011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宋庆旭024-815723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24年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
项目项目编号:KLGC-FW-JLXS-2024-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24年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投资计划,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的通知》与实际工作需求,长春凯旋等油库部分油罐需进行清罐及拆除浮盘,清罐及拆除浮盘产生的危废需进行收集、运输、处置。招标人油库部分储罐,在清洗后、浮盘拆除后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等危险废弃物,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转移运输及处置,运输及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中标人处置废物后需在环保规定时间范围内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政府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五联单)。
2.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油库清罐、浮盘拆除及日常作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投标单位提供运输车辆(罐车)和装卸车服务,并运输至投标单位自有装置,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置等全部工作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预估金额12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服务地点:吉林省。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服务标准:服务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服务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服务方不得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危险废物;服务方提供危险废物包装物。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7付款方式和条件:在中标人完成转运处置并提供符合政府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五联单)后60日内付款。
2.8 最高投标限价:每吨单价最高限价298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括HW08)。
3.1.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提供使用的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如果无运输车辆,必须提供与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或之后)、协议方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3.1.4投标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吉林省内的企业,应提供投标人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与投标人签订运输协议的企业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并承诺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没有被禁用。吉林省外的企业应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接收该危险废物。投标人如果是吉林省内企业,已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禁止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无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则否决投标。现场服务符合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污泥拉运期间确保车辆、人员及时到达现场,转移联单一车一单。
3.2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2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3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23年即可,如2023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出具,可提供主要报表。
3.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元,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上传。
5.2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中油内网bid.energyahead.cnpc;中油外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并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普庆路111号
联 系 人:李宏茹
电 话:0431-8850965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联 系 人:宋庆旭
电 话:024-81572367
电子邮件:songqingxu06@cnpc.com.cn
8. 招标监督
监督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招标办
监督电话:0431-88509181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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