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境外发行债券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婕137692642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境外发行债券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比选
公告
(招标编号:第一包云鑫招字 2023-11-013;第二包云鑫招字 2023-11-014;第
三包云鑫招字 2023-11-015;第四包云鑫招字 2023-11-01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境外发行债券法律服务机构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比选公告正文,招标人为楚雄州国
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比选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发行人境内律所法律咨询服务; (002)第二包:承销商境内律所法律咨
询服务;
(003)第三包:发行人境外律所法律咨询服务; (004)第四包:承销商境外律所法
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包:发行人境内律所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评律所
须是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竞选发行人境外律所、承销商境外律所和信托人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香港为发包
人提供香港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竞选境内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中国内地为发包人提
供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时有为境外债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相关经验。
(三)为发包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境内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全国律师职业资格证、熟悉
投融资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境外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香港法律执业资格的
律师及统筹具有英国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熟悉英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具备出具英
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意见书的能力。在为发包人服务期间,派出律师应按公司要求承
担相关工作。
(四)参评律所和拟委派的律师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
到司法部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国内及香港地区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五)参评律所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熟悉投融资业务,在行业内享有较好口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2 第二包:承销商境内律所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评律所
须是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竞选发行人境外律所、承销商境外律所和信托人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香港为发包
人提供香港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竞选境内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中国内地为发包人提
供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时有为境外债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相关经验。
(三)为发包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境内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全国律师职业资格证、熟悉
投融资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境外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香港法律执业资格的
律师及统筹具有英国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熟悉英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具备出具英
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意见书的能力。在为发包人服务期间,派出律师应按公司要求承
担相关工作。
(四)参评律所和拟委派的律师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
到司法部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国内及香港地区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五)参评律所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熟悉投融资业务,在行业内享有较好口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003第三包:发行人境外律所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评律所
须是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竞选发行人境外律所、承销商境外律所和信托人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香港为发包
人提供香港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竞选境内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中国内地为发包人提
供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时有为境外债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相关经验。
(三)为发包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境内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全国律师职业资格证、熟悉
投融资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境外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香港法律执业资格的
律师及统筹具有英国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熟悉英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具备出具英
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意见书的能力。在为发包人服务期间,派出律师应按公司要求承
担相关工作。
(四)参评律所和拟委派的律师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
到司法部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国内及香港地区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五)参评律所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熟悉投融资业务,在行业内享有较好口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4第四包:承销商境外律所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评律所
须是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竞选发行人境外律所、承销商境外律所和信托人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香港为发包
人提供香港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竞选境内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中国内地为发包人提
供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时有为境外债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相关经验。
(三)为发包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境内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全国律师职业资格证、熟悉
投融资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境外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香港法律执业资格的
律师及统筹具有英国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熟悉英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具备出具英
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意见书的能力。在为发包人服务期间,派出律师应按公司要求承
担相关工作。
(四)参评律所和拟委派的律师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
到司法部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国内及香港地区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五)参评律所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熟悉投融资业务,在行业内享有较好口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4日08时30分到 2023年04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灵秀路242号)邮寄方式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灵秀路242号)
七、其他
一、比选概况
为推进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发行债券工作,根据境外发债要求,需分别聘
请发行人境内律所、承销商境内律所、发行人境外律所、承销商境外律所(包含信托人法律
咨询服务)就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现发包人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实力的单
位参与本次项目的比选。
二、服务范围
(一)中选的发行人境内律所为本项目提供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就本项目开展法律
尽职调查,就调查中发现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步骤,并协助发行人与各中介机构解
决该问题2.参与本项目全程推进以及相关会议,对在会议中讨论的问题就中国法律事宜提
供意见;3.提供中国法律的咨询和意见;4.审阅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就其中的中国法律问题
提供意见;5.与其他中介机构联系和配合工作,以及为执行好本项目所必要的其他工作。
(二)中选的承销商境内律所为本项目提供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与本境外债项
目交易架构有关的法律咨询;2.与承销商一起进行法律尽职调查;3.针对本项目出具法律意
见;4.提供相应法律咨询,起草、审查、修改相关的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5.与其他中介机
构联系和配合工作,以及为执行好本项目所必要的其他工作。
(三)中选的发行人境外律所为本项目提供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撰写发行信息备忘
录;2.审阅修改认购协议、债券条款、信托人契约等交易文件并进行谈判;3.准备有关债券
上市的公司文件;4.起草和准备有关的交割文件;5.协调交易文件签署和处理交割事宜;6.
提供境外法律处理咨询服务;7.统筹境外律师审阅和起草与境外法律相关的文件及安排相关
境外律师出具境外法律意见书8.与其他中介机构联系和配合工作,以及为执行好本项目所
必要的其他工作。
(四)中选的承销商境外律所(包含信托人法律咨询服务)为本项目提供的法律事务包括但
不限于:1.与承销商一起进行尽职调查;2.起草并修改发售通函;3.起草相关交易文件;4.
与协同发行相关公司进行联络并就相关事宜进行谈判;5.出具标准英国/香港法律有关可执
行性的法律意见书并进行谈判6.协助处理签署与交割和结算事宜,并就适用的国际证券法
事宜提供法律服务;7.与其他中介机构联系和配合工作,以及为执行好本项目所必要的其他
工作;8.审阅发行人律师起草的英文发行通函并提供意见;9.审阅债券条款与条件以及与本
项目相关的其他交易文件;10.审阅法律意见书;11.协助信托人进行签署和交割事宜;
中选律所应尽职尽责并及时有效地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确保完成本项目应由中选律所完成的
全部法律工作。
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服务期间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未事先经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中选律所不得自行更换承办律师。
三、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境外债券发行完成,具体以发包人委托时间为准。
四、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含税总价费用,包含差旅费、咨询服务费等全部服务费用。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
集团无需就本项目向中选律所再行支付其他费用。
双方签订正式委托服务协议生效,本项目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且在收到中选律所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律所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五、比选项目简要说明
(一)应境外发债业务需要,本次发行人及承销商所需的“境内、境外法律咨询服务”分为
四个包。
第一包:发行人境内律所法律咨询服务(以下简称第一包);
第二包:承销商境内律所法律咨询服务(以下简称第二包);
第三包:发行人境外律所法律咨询服务(以下简称第三包);
第四包:承销商境外律所法律咨询服务(包含信托人法律咨询服务,以下简称第四包)。
(二)根据相关规定,上述4个包应选择不同的4家律所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竞标人可参加任意一包或多包的申请,但只能中选一包。
(三)比选控制价
第一包:发行人境内律所法律咨询服务20万人民币;
第二包:承销商境内律所法律咨询服务15万人民币;
第三包:发行人境外律所法律咨询服务16万美元;
第四包:承销商境外律所(包含信托人律师)法律咨询服务18万美元。
(四)本项目拟一次性发行1亿美元(等值)债券,若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改为分期发行,
第一期发行法律服务价格按照中标价执行;第一期后的每一期按照境内第一包、第二包不高
于中标价40%,境外第三包、第四包不高于中标价的40%执行。
六、参评资格要求
(一)参评律所须是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竞选发行人境外律所、承销商境外律所和信托人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香港为发包
人提供香港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竞选境内律师的参评律所须具备在中国内地为发包人提
供法律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时有为境外债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相关经验。
(三)为发包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境内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全国律师职业资格证、熟悉
投融资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境外律所拟派出的须具有香港法律执业资格的
律师及统筹具有英国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熟悉英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具备出具英
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意见书的能力。在为发包人服务期间,派出律师应按公司要求承
担相关工作。
(四)参评律所和拟委派的律师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
到司法部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国内及香港地区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五)参评律所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熟悉投融资业务,在行业内享有较好口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竞标人的有效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
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灵秀路242号)获取比选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不得参与比
选。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5时00分,竞标人需在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
件邮寄或快递密封送达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灵秀路242号),竞
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比选会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比选项目的评审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发包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
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878-33966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灵秀路242号
联系人:陈婕
电 话: 13769264247
电子邮件: 379777411@qq.com
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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