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大数据中心长沙市政务云一期运行服务保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824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20221013005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大数据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政务云一期运行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1013005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运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现场驻点维护、预防性运维、产品(软件)的安装服务、产品(软件)的调试调优和补丁修复、软件版本的升级、数据库优化、紧急恢复服务、巡检服务、远程维护、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故障受理、问题处置、事项跟踪、结果反馈、数据采集分析报送等。 应急演练:根据甲方具体需求结合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参照国内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协助甲方编制应急预案,结合应急预案每年组织4次应急演练。 硬件设备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要求乙方保证设备停产后,停产设备的配件应保证服务期内的备件供应或采用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设备替换。 (2)要求乙方所投设备的技术服务,包括安装、调试、检验、保修和技术支持等。 (3)乙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检验、保修和技术支持等服务的范围应涵盖所有设备。 (4)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服务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数据服务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时响应数据运维要求、实时监控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支撑环境、数据资源、服务资源的运行状态和平台自身应用功能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故障并报警反馈。 (2)对监控采集的历史信息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发现潜在隐患。 (3)建立故障管理模块,在处理故障的同时,对平台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故障,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处理方法及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逐步形成平台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库和知识库,为平台维护提供经验和技术支撑。 安全运维服务整体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等级保护2.0标准体系的第三级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安全管理方面,对现有安全管理方针、策略、制度、规程等进行梳理、健全和优化,完成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2)在风险评估方面,针对相关系统和硬件基础设施进行风险评估,包括明确风险评估范围、资产识别、脆弱性识别、基线核查、安全事件监测和预警等,并制定安全事件处置方案、风险评估报告和总结。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方面,提供系统定级备案,并通过测评。 (3)在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方面,对网络防病毒、安全审计、网站安全、防泄密、终端安全、非法外联、一机两用、认证授权、边界安全等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进行核查和落实。 (4)在安全应急响应方面,根据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提供技术支持,提供网络架构评估、安全扫描检查、IDC抽样分析、渗透测试、应用安全监测、安全管理、新系统上线检查、应急响应、评估报告等服务。 (5)在系统上线运行方面,迁移上云的系统和新建系统由所属单位根据信息安全保护要求自行定级,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后方可在云平台上运行,测评费用由所属单位承担,乙方无偿配合调整云平台相关安全防护策略及手段。 特别说明:本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乙方响应文件有正偏离的,以乙方响应文件为准,其它的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为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仍未明确的,双方参照政务云一期建设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协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1-17 —— 2025-11-16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5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73,说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50万元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4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93,说明:第一年度运维期满半年后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年度服务金额的5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75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第一年度剩余金额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年度考核及服务内容完成情况据实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5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73,说明:第二年度运维期开始后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50万元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4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93,说明:第二年度运维期满半年后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年度服务金额的50%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75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第二年度剩余服务金额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年度考核及服务内容完成情况据实支付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5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73,说明:第三年度运维期开始后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50万元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4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93,说明:第三年度运维期满半年后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年度服务金额的50%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75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8,说明:第三年度剩余服务金额支付前,需对三年服务情况进行验收且合格后,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年度考核内容及完成情况据实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东塘支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5872573522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在维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更换或升级等服务(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均已包括在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当出现重要或紧急情形时,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支援和备品备件服务。 (2)安全设备的病毒库升级、软件版本无法升级更新,设备硬件故障无法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更换新的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性能参数不能低于原设备的性能参数,新设备的产权归属甲方。 (3)其他硬件设备(交换机、存储、服务器等)出现故障,在设备的厂家无法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更换新的硬件设备,性能参数配置不能低于原硬件设备,新设备的产权归属甲方,三年服务期满后,更换后的硬件设备移交给甲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前提条件:在项目验收前,乙方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甲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项目运维过程中,甲方可以对服务内容变更要求,双方按照变更管理流程解决,若变更导致相应费用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 (2)甲方有义务负责内部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使乙方顺利开展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3)甲方有义务负责将可能影响乙方服务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内部政策和规定告知乙方。 (4)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有义务保障由甲方提供的其它支持按时到位。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配合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项目运维工作。 (3)乙方应遵守甲方告知的内部政策和规定,如果违反相关内部政策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应协调内部资源,确保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数量、业务素质满足要求,且乙方在建设、质保、运维及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甲方人员正确使用、管理、维护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未能按要求履行项目运维过程中的相关决议或要求(如项目会议的决议、甲方或监理单位正式函件的要求、项目相关政策性文件的要求等),且乙方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的(不可抗力、甲方责任因素除外),甲方可认定乙方违约。乙方违约的,甲方单位有权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乙方要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全部责任。 7.5安全生产责任:乙方作为中标单位全面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甲方交付提供的现场环境若存在安全隐患或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乙方作为专业单位应先行排查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非乙方自力能够解决的,乙方在进场前应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待现场所有安全隐患消除且不存在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时,乙方方可进场施工工作。若存在非乙方自力能够解决的的问题,但乙方又未在进场前应书面通知甲方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 7.6如因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服务要求提供产品及(或)服务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甲方为减少损失花费的必要开支),具体赔偿方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失鉴定,按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另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被上级或行政主管单位、审计、巡查通报批评的,每被通报一次,乙方按不低于该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7.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甲方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乙方拒绝改正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行使解除合同权,乙方有义务保障本项目所有相关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同时应协助采购人拟定科学合理的交接计划,并无条件协助采购人进行所有相关系统和数据的平稳、有序、安全和完整地迁移,确保所有相关系统平稳过渡(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7.8甲、乙双方在签署书面确认事项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要求,需双方书面同意,由此导致项目进度延迟的,不视为任一方违约。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付款方式特别说明: (1)短信平台根据每年度使用短信实际发送数量进行据实支付。考核要求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在运维服务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服务质量考评的条款进行优化调整,并按照新的服务质量考评执行。 (2)按服务年度每年开展考核。 (3)三年服务期满进行验收。 11.2其他未尽事宜见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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