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产投五象海晖产业园一期1#设备用房、2#宿舍、3#厂房、5#厂房、6#仓库、7#甲类仓库、8#动力站、9#废水站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2888001
招标人
南宁产投智创五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8706.94㎡,单跨最大跨度为12m,单体最大高度32.85m。其中,1#设备用房建筑面积771.4㎡,建筑高度6m,地上1层;2#宿舍建筑面积11149.88㎡,建筑高度32.85m,地上8层;3#厂房建筑面积9040.6㎡,建筑高度21.5m,地上5层;5#厂房建筑面积32477.82㎡,建筑高度16.5m,地上2层;6#仓库建筑面积297.68㎡,建筑高度4.9m,地上1层;7#甲类仓库建筑面积504㎡,建筑高度4.9m,地上1层;8#动力站建筑面积2962.25㎡,建筑高度8.8m,地上1层;9#废水站建筑面积1503.31㎡,建筑高度7.5m,地上1层。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9日09:30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C1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3月2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4月3日
预中标人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单位资质
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142422179.04元
工期
434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刘超辉(注册编号:鲁1502019202002196;身份证号:450821********30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前浩(身份证号:450722********7316)
马琳琳(身份证号:150425********357X)
刘德凯(身份证号:211382********311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产投汽车青秀产业园项目1#2#3#4#标准厂房及其它配套工程;
2.五象投资创新型信息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奖项:招标文件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自治区级诚信分:100.00分;南宁市级诚信分:100.00分。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自治区级诚信分:100.00分;南宁市级诚信分:100.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137591010.59元
苏建宇(注册编号:桂1452012201203916;身份证号:450104********1517)
黄伟权(身份证号:452502********9416)
谭仲阳(身份证号:452502********8456)
冼婷婷(身份证号:450802********8945)
1.华泰荣御一期(1#-3#、5#-12#、13#、15#楼、幼儿园、地下室);
2.华泰荣御二期、三期(21#楼、22#楼、23#楼、25#楼、26#楼、27#楼及地下室);
3.华泰荣御四期(29#-1办公楼、29#-2公寓楼、29#-3商业楼、31#楼、地下室);
4.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基地(二期)项目;
5.贵港市港北区大圩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总承包;
自治区级诚信分:100.00分;南宁市级诚信分:100.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2562122.41元
李作东(注册编号:桂1452020202100606;身份证号:450512********0011)
韦庆飞(身份证号:452730********0811)
曾庆巍(身份证号:450602********0511)
李华铭(身份证号:450603********0076)
1.南宁空港科技产业园B区项目;
2.海都文化广场二期项目1#、2#、5#、13#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第14点的情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无
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