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项目2024年度砼搅拌运输车、装载机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JT-XM-GKJJ-FW-202405-0752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项目2024年度砼搅拌运输车、装载机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
品名 | 规格 | 计划数量 | 单位 | 租赁时长(月) |
砼搅拌运输车租赁 | 12m³ | 11 | 台/月 | 3 |
装载机租赁 | ZL50 | 3 | 台/月 | 3 |
2.4服务期限: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2.7付款方式:按现场施工进度,按实际现场进场车量付款,开具发票后,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2.8其他: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3.最高限价:1,081,5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壹仟伍佰元整)。
注:①最高限价包含租赁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运费的价格,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②供应商报价时,无论设备新旧,均按照设备使用1-3年报价,实际签订合同时,设备使用年限1-3年按中标价格执行,设备使用年限4-5年按中标 价格下浮5%执行,设备使用6-8年按中标价格下浮10%执行。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有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5.2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6.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hljsjtjt.com//index.html)(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 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涉及。
7.竞价保证金
7.1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8.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
8.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最高限价: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81,5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壹仟伍佰元整),意向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包含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运费;
9.3竞价时间:2024年06月13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相同,则按照“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意向供应商。
如果成交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由于成交供应商被质疑或投诉,经查实质疑或投诉成立的,将取消被质疑或被投诉的成交供应商资格,此时采购人可按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下一个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10.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3.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电子招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9846076680)。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兴安制梁场八达路桥A1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13889321573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效能管理事业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监督部门电话:0451-5115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