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念方案创意咨询、方案设计已由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以 郑港经发投资[2024]73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南省航港国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念方案创意咨询、方案设计;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片区,黄海路以北、雪鹤北街以西;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112116.15 ㎡(约168.174 亩),容积率:>1.6,<3.0。主要建设标准厂房、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概念方案创意咨询、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对设计方案的优化、补充、修改、完善等,并保证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5整体工期:2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概念方案创意咨询服务任务: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等设计任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任意一方员工)。
3.5投标人财务没有处在被接管、冻结、停业、破产状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7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内容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注: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上午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3其他有关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航港国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371-60955602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15层
联 系 人:张先生、王先生、徐先生
电话:0371-65949196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