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三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三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三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已由沛行审发[2022]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原大屯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
2.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现状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0M3/d,现状运行10000M3/d,本次提标改造工程按照远期40000M3/d,近期20000M3/d规划设计。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建筑、结构、工艺、电气、自控、设备、总图等。
总投资估算金额:15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勘察部分: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编制合格的工程测量、岩土勘察报告及后期配合服务等相关内容;设计部分:包括并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设计变更及增补完善工程)、招标设计(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必要的所有技术咨询和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中标人按要求提供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并提供相应的PDF和CAD电子版本)。
2.4勘察设计周期: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审查后1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限价编制),施工图审查后5日内提供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牵头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银行电子保函、 ?银行书面保函、 ?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
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296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 (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3年12月22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1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7.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
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
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评标标准和方法
9.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9.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9.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沛县沛公路1号
联系人:姚辉尧
电 话:0516-896183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1楼
联 系人:孙辅皓
电 话:0516-83861691
电子邮件:442147582@qq.com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