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村精准帮扶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7天
金额
20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a020018-202401-01
预算金额208万元
招标公司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139868172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海琼1872727022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7
公告正文
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村精准帮扶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6 16:31|发布单位: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1-17|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村精准帮扶项目(三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A020018-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937
3、项目名称: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村精准帮扶项目(三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8(万元)
6、最高限价:184(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秭归县屈原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屈原集镇弱电改造、边坡防护、硬化黑化公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年检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综合类(具备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以上人员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补充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5、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 月 3 日 17 时 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屈原镇兵书路8号
联系方式:13986817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领秀江景2号楼102室
联系方式:18727270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海琼
电 话:18727270225
发布日期:2024-12-26 16:31|发布单位: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1-17|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村精准帮扶项目(三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A020018-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937
3、项目名称: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村精准帮扶项目(三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8(万元)
6、最高限价:184(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秭归县屈原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屈原集镇弱电改造、边坡防护、硬化黑化公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年检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综合类(具备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以上人员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补充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5、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 月 3 日 17 时 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屈原镇兵书路8号
联系方式:13986817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领秀江景2号楼102室
联系方式:18727270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海琼
电 话:187272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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